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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佩玉起诉了我,别的罪名都失败了,只留下一个故意伤人。
妈妈也准备咬白可一口,罪名是持械伤人、私闯民宅,而我的还击,只不过是情况危急下的正当防卫。
于佩玉没钱请律师,只能请求法律援助,而妈妈请的是青川市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听说他手里的案子,十个有九个半都是胜诉。
当然,律师场上的胜诉,不是简单的我胜你负,自然也是要付出些代价的,比如赔钱、拘禁什么的,只是会轻的多。
有妈妈在外面给我打点一切,我很放心。
我要做的,就是等判决下来,尽早进入青川精神病院,与白可真正面对面地相见。
我知道,以她的性格,肯定是会进去的。
我和妈妈不死,她们怎么能继承我爸的遗产?又怎么能顺利地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终于等到了开庭日,我坐在嫌疑人位置上,看着左边妈妈担心的表情,跟右边于佩玉母女对我恨之入骨的模样,心里格外畅快。
白可脸色苍白,就连嘴唇都是青苍色,看来还没恢复好就要求来这里看我被“绳之以法”了。
我笑着看向她,动了动嘴唇,做出“活该”的字样。
气的白可脸上抹了一片红意,指着我大声道:「法官!你看她在笑,她不受法律约束!她…她!」
我并未收敛笑意,反而绕场一周,最终定格在法官身上。
法官敲了敲小锤子:「安静!禁止在法庭大声喧哗!」
白可非但没有中伤我,反而被法官呵斥了,心下一紧,脸色更白了。
这就算了,于佩玉请的己方律师还用一种愠怒的眼神看着她,好像在质疑她为什么要多嘴。
看着这幕,我强咬着嘴里的肉,才能不让自己笑出声。
像前世似的,开庭后没多久,两方人马就开始了不断辩论,场面一度非常激烈。
最终,就在白可方律师退而求其次,仅提出,要求我蹲两三年局子的时候,我方律师提交了一份关键证明。
那就是——我的精神证明。
法官在鉴定完真伪后,当庭宣布我因为这份精神鉴定,可以免除坐牢的后果,但得强制进入青川精神病院接受为期三年的治疗。
当然,如果提前痊愈的话,也是可以出来的。
接着,我就看到了于佩玉和白可脸上同款震惊,两人同时道:「不可能!」
白可眼泪一下就涌出来了,她哭着说,我捅她的时候精神正常得很。
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她们只会因为在法庭喧哗被请出去,毕竟我的证明,真是真的。
看着她们癫狂着被架出去的样子,我眼角也流下一滴泪,仿佛在她俩身上,看到了前世那个狼狈的自己。
重来一世真好,我不仅拯救了妈妈,还拯救了自己,更能在青川精神病院,跟白可顶峰相见。
7
宣判没多久,我就被警方强制送去了精神病院。
临走时,妈妈拉着我的手,满脸担忧:「露露,你看你这个招…可行吗?」
我点点头,回握住妈妈:「怎么不行?放心,最多一年,我就出来了,我唯一的遗憾,是那天没能当场捅死白可……」
妈妈赶紧捂着我的嘴,生怕被被人听到。
我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别忘了,我现在可是个精神病人。」
目送妈妈离开,我身旁戴着口罩的小护士走了过来,拿着我的病历和精神证明,核对身份。
她离我有五米远,生怕我碰到她,大声喊道:「你是叫白露吗?」
我点点头,活动了活动四肢,坐车时间长了,腿都有点麻痹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