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少华还是坚决地拒绝,听到他轻叹了一口气,又觉得不忍,从书包拿出一个小盒子。
“喏,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东西?”文康接过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个红色丝结的手链,接头处镶银,很别致。
“这是藏饰,”少华给他解释,“就是西藏风格的民族饰物,小区门口那家店专门卖藏饰,老板说戴上可以逢凶化吉,遇到危险也可以躲过去。”
“那你给我戴上。”文康赶紧伸出手腕。
少华给他戴上,文康又说:“你为什么不买一对,这样我们可以一起戴。”
“你说得有道理,可是我的钱只够买一条。”
文康看着手腕上的藏式红丝绳,满心幸福地直冒粉红泡泡,这是少华第一次给他礼物,看来这些天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把他的心房挤开一条缝,真想大声欢呼三声。
第二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晃着手腕到郭老太跟前让她看镶藏银的红丝绳。去学校也是见人就晃手腕,恨不得在所有人面前显摆。
jj市大学足球队第一次比赛既然开始。小华所在的bl队对中工学院的bg队。
头一天,少华就向文康宣布:“想看我在球场上的威风凛凛英勇无敌的样子么?想看我把对手刺倒在地的雄姿么?想为我鼓励加油么?”
“当然当然。”文康猛点头。
“那么今天晚上出去来点烤肉啤酒为我壮行吧。”
小区门口有家很小的烧烤店,店虽小,东西却很不错。
两杯啤酒下肚,少华的脸上泛起红晕,豪情万丈:“别人都说我是外星人第二,禁区杀手,后卫们的恶梦。”
“对,你是后卫们的恶梦,是我的美梦。”
少华又卷起袖子,亮出漂亮的胳膊:“谁敢和我斗?看看,多强壮的肌肉,喜欢吗?”
“我不大喜欢鸡肉,我更喜欢鸭肉。”文康戳戳桌上不太好嚼的烤鸡肉。
“靠,你就知道吃。”少华给他一枚白眼,又喝一大口啤酒,
“你知道我最佩服谁吗?罗纳尔多,就是在床头贴的那家伙,帅吗?”
“你喝多了。”文康撇嘴,实在看不出他床头贴的那个光头兔牙的家伙和帅沾边,小华说他帅,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想到这里,文康气得牙痒痒,这家伙连只耳朵都这么有吸引力,整个人来了还不知道怎么勾某人的魂呢。
“不许再提他。”只好强硬表态。
“你不觉得他帅吗?我觉得他很帅哦,等这次拿到冠军,我就理一个和他一样的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