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遥。”
长遥懒散倚在屋檐上,正仰头往口中倒着葫芦中的酒,见她来了,头也不抬,慢悠悠揶揄了一句:
“真难为你还记得。”
白日里下马车之时,他打了暗语,这是在暗堂时几人的联络方式,多年配合,早已心照不宣。
暗堂是不在了,可留在他们身上的印记,此生终难磨灭。
宁惜静默不语,二人一时无言,只余耳边呼啸的风声。
恩怨情仇都恨过忘过,明明曾经师出同门同生共死,却不曾有过多深交集,如今身份翻天覆地,一时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没别的意思。”长遥率先开口,“说清楚,老子可没出卖你,我怎么知道王爷新认的义女居然是你!”
宁惜颔首,她知晓。
“我说你终于自由了,怎么还千里迢迢跑辽东去趟这趟浑水?”
她刚欲开口,长遥立刻制止她,“行了行了,你不用说了,你这女人眼光十年如一日,就喜欢那些个没用的小白脸!”
她一愣,明白他所指,想反驳却忽然觉得也甚为在理,不禁莞尔。
☆、青阳(3)
长遥和宁惜相识十几年,甚少见她笑过,其实除却在李家庄那些日子,过去两人从来也没有正眼瞧过谁,他一度认为她又倔又硬,冷冰冰跟块木头似的,根本不像个女人。
女人嘛,就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每天梳妆打扮养尊处优,打打杀杀都是男人的事,那么要强那么拼命,纯属自讨苦吃。
虽然他也知晓,她别无选择,她身不由己,如同自己一般。
但她与他不同,因她是女子,即使她拼命努力和他和别人一样,上天依然会加之她,他身为男子永远不会遭受的悲痛。
这是那个混乱血腥的夜晚,他背着昏死过去的她,用尽生平最快的速度赶到镇上,在空寂无人的长街上狠命敲着一家医馆紧闭的木门时,忽而发现的。
那晚她的血流了他一身,他杀过那么多人,她流的血是最冷的。
他一度以为她活不下去了。
可如今她好端端的站在他面前,明眸皓齿,浅笑嫣然。他张了张嘴,话到嘴边终是没问出口。
他只是突然想问她,那个男人对她好么?
这女人太蠢,认准一个人从来都掏心挖肺对人好,最后自己遍体鳞伤。洛卿其人,他也知晓得七七八八,与他们这样的人自然是云泥之别,她可别再次傻傻的孤注一掷,满盘皆输。
然而答案不言而喻,这一路点点滴滴,他看在眼里,那人对她千宠万宠,护若珍宝,寸步不离。
如今她如涅槃重生,锦衣华服,养尊处优,样貌也顺眼了不少,眉梢眼角都是温润柔情,生怕别人不知他们恩爱似的。
长遥嗤之以鼻,别开目光,没好气道:“以后长点心眼,那小白脸可不是什么省油灯,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你可小心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