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是花瑾把那赏金猎人给杀了。城西那半仙更是装模作样掐指一算,不好,这凶煞还在,没死。然后,一群人又是诚惶诚恐,担心着某一夜自己会成为花瑾剑下亡魂。我从医馆出来时偶遇老王,他正带着几个捕快准备往医馆里走。我捧着药低下头,故意与老王撞上了。我将手一松,药包便掉在了地上。我抬起头,撞上老王略显惊讶的神情,我说:“原来是老王啊,我还想是哪个不长眼的竟敢撞我。”老王笑了笑,说:“撞了你又如何,你还能把人给吃了?”我捡起地上药包,假装撞疼了,捂着胸口哎呦哎呦叫了几声才说:“老王你刚一撞啊把我心肝脾肺肾都撞歪了,疼疼疼疼疼,我也不跟你整虚的,你赔我点汤药费就成了。”老王踹了我一脚,又对着身边人说:“瞧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旁边两个捕快也跟着笑出了声。我见老王似要进医馆,便立马拦上去,说:“老王你这是要看病啊?”“最近风声紧,上头说让我在城里好好巡查一番,看看花瑾是否在这儿。”“这几年北海郡江湖仇杀不断,花瑾干得更是不少,可鲜有需要您亲自出来巡查搜人的。”“你可知昨日被花瑾杀死的崔海是何人?”我摇摇头。“那是朔方节度使李大人的远亲,上头一定要一个交代。太守大人也没法子,听说那花瑾受伤了,料想他应该会去医馆看看伤。这不,城里大小医馆我都跑了个遍,愣是连根毛也没看到。”我点点头,虽听的云里雾里,但从老王的话里我知道了一件事,花瑾杀了个很厉害的人的亲戚,于是得罪了那个很厉害的人。“所以你赶紧闪开,别碍着我做事。”老王掠过我身边,抬腿便打算迈进医馆。我连忙扯住老王的衣服,说:“我刚从里面出来,花瑾绝对不在里面。”他应了一声,可还是没停住往里头走的步子。“我说真的,里面真的没有花瑾,不然我还不早动手了吗?”“那你拦着我做什么,我只是随便看看。”“看看也不成!”我拦在老王面前,“方才送来了个癫症的病人,正在里面发疯,您可别进去。”老王停下了脚步,狐疑地看着我,说:“癫症?”我想了想,说:“不是癫症,是那那被疯狗咬了,然后就想着要去咬别人的那病”“恐水症!”老王闻言吓得踉跄两步,若非后面有俩小跟班顶着,他差点就真摔倒在地了。他往医馆里头望了望,说话的语气都有些打颤,“花瑾当真不在里面?”“真不在,”我答道,“真金都没那么真!”老王又往里面张望了两眼,说话声音都有些发颤,他说:“既然、既然花瑾真不在里面,我就不进去了。无名,这儿你多盯着些,要是有花瑾的踪迹定要告诉我。”我点点头,答道:“那是自然,抓到花瑾可是我毕生的理想。”老王微微颔首,转身便走了,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看,身子顿了顿还是走了。回客栈的路上我遇到了天香楼的老板娘,老板娘似是有些颓靡,我问她是否生病,她点点头,有气无力地说:“说重不重,说轻不轻,也不过是个相思病而已。”“相思病?”我想了想,估摸是想心上人了,于是便指着路,道:“既然得了病还是得去医馆看看的,往那儿一直走再左拐犄角旮旯里一间小得跟茅厕似得医馆就能医好你那相思病。”老板娘摇摇头,叹气道:“医馆那只能医好身子,医不好我这颗风华正茂的少女心。”“还少女心呢,你不就想花瑾了吗?别那么矫情,自己到医馆里去看看。”“花瑾?花瑾已经是过去式了,昨夜我遇上了个公子哥儿,风度翩翩,玉树临风,气宇轩昂,满面红光!看上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又沉迷于他的美色了。”“”“可惜,他跑得太快了,我没能追上。”老板娘这花痴病一时半刻是好不了了,见她还沉迷于那公子哥儿的美色不可自拔,我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我回了趟客栈熬了药,照着一文钱神医的嘱咐捏着鼻子用酒送服下去。再出来时已是亥时一刻,天色已晚,加之近日临近初冬,夜凉如水,街上的人只剩三三两两了。路过客栈门口时我见有两人鬼鬼祟祟,一个手腕上有伤的作平民打扮的人怀中用棉布裹着什么东西,另一个商贾打扮的正与他窃窃私语。那平民怀中的约莫是个活物,还会扑腾挣扎。他俩说话故意压低了声音,我听得并不十分真切,只零星听到些只字片语,大致是狐狸,皮毛,价格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