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带着吧,老天既然不让我们低调过活,那该怎样就怎样吧!而且你看我这一身血呼啦的,刚我还在想万一路上遇着人,该找什么样的借口,总不能把打杀棕熊的事说出去吧!所幸老天就送来这头傻猪,怎么着杀猪也比杀熊说着没那么唬人,刚好,回头拉着野猪去镇上卖,也给卖熊掌、熊胆啥的遮遮眼,没那么引人注意。”
林小月一口气把自己的想法倒了出来,林招弟听着也觉得有点道理,三百来斤的野猪肉差不多能卖个十两多,跟家养的猪需要一、两年出栏,卖出来的价钱差不多,不会太引人注意,回头也能给家里买点米面找个由头。
两个小家伙一听要把野猪卖了,紧绷的神情一下子就放松下来了。
卖了好,卖了阿奶就不会过来抢肉了。
但这么想好像也不对,卖猪肉得的银钱怎么办?
阿奶会不会抢钱?
……
越想远,脑洞越开越大的两个小家伙,一脸便秘的纠结,神色是越发难看。
不得已,林小月只好伏身在她俩小家伙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两个小萝卜头脸上的表情瞬间阴转睛,双眼都冒出亮闪闪的光看着林小月,抱着她的胳膊一个劲的用脸蹭,跟猫崽子似的,看得林小月心痒痒,恨不得抱起来一通么么哒。
有了主意,林小月索性重新分配了一番,将原先手里拎着的一只兔子两只野鸡就交给林招弟拿着,走在最后,两个小家伙就让她们牵着手走在中间,自己则把竹篓重新背上,再把野猪扛在肩膀上走在最前头开路。
这样一来,一行四人出山还是招人眼。
山脚下,从田里准备收工回家的村民,看到一头野猪出现在村尾,吓得惊呼连连,等近了才发现,被野猪挡住住视线的林小月,以及身后的三个林家丫头。
林小月扛着比她自己身形大上许多的野猪出山,村民们看得个个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
“娘哎,这不是林老三家的闺女吗?这力气也忒大了!”
牛老根看着林小月背上背着沉甸甸的竹篓,肩上还扛着一头足有三百来斤重的大野猪,不禁咂舌,“这闺女,一个能顶好几个成年男人使,不得了,不得了哟。”
“说啥话呢?有你这么说话的不?”
牛婶立马一巴掌拍他后背心上,啐道,“三丫这不是从小就给林老婆子折腾的使劲干活,才磨出一身的蛮劲来,你要是这么折腾,也能更得劲!”
牛老根疼得直咧咧嘴,嘀咕着,“我没那个意思,就是瞅着小姑娘,扛着这么大只野猪怕她累得慌,寻思着搭把手来的。”
说着,牛老根果断离牛婶远些,免得再被牛婶那大巴掌扇呼。
“那你还不快去帮忙,就没见过你这么没眼力见的。”牛婶瞪大了眼,凶巴巴的,还推搡了牛老根一把,让他去帮忙。
林小月见状笑了笑,“没事牛叔,我这劲还扛得住。谢谢您啊,回头大家分肉吃。”
牛老根住在林老三附近,都是靠近村尾,他家就一个儿子,平时在镇上酒馆当小二,也是个勤快的。牛叔是个老农,家里除了四亩水田,另外还和林老三一起在村尾又开了三亩荒田,两人伺候的精细,一年下来,能抵得上别人家的中等田产收成。
所以,牛老根家的生活水平在村里,还算是不错的。
林小月熟悉他,是因为记忆中,林老三一家被净身出户后,里正、牛老根和林大山这三家帮助他们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