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弓弦惊所说,宴会当天就怀疑我,他被类狰追杀过,那先下手为强很合理啊!我也是当晚遇袭的。
别的类狰啊……
没事没事,别乱想了,没事的。
我最终也没有回桥西,而是在桥东、西交界的立交桥下藏了一晚。
真是回归街头大本营了。
丢失了一只电话、一把左轮、一个刀片还有一个姑娘。
妈了个逼的……
………………
…………
……
“所以……这就是你们鼻青脸肿的原因?”
现在,坐在我面前的两个缺货各打一手石膏,白绷带挂着。
别问,问就是不服。
我都要无力吐槽了:“我他妈就离开两天不到,你们就折了一只手。”
“是胳膊!”
久长时不服地顶嘴。
我一巴掌叫他重新做人,真丢脸连他妈一个瘸子都能让他骨折。
“闭嘴!出去别说你认识我。”
乞朝暮,久长时互殴,都折了一只手,好,很好!
乞朝暮不甘示弱道:“小爷我好歹是练家子!这种混混完全没有可比性!”
“草泥马!”
“闭嘴久长时!”
狩信递上鸡尾酒,笑道:“我尽力了,但他们打的实在太凶残,只好强行了。”
狩信不愧是为人师表,正经有编制的,就是靠谱。
这俩傻子天生气场不合一样,结果还不是吧台前面并排坐,好一对儿活宝。
我忍俊不禁道:“刚开始不熟悉很正常,磨合磨合就好了。”
“他!?”
久长时把杯子一摔:“跟他不如去死!”
“就这种傻叉我们煜明帮一年弄死几百个!”
乞朝暮砸了两个。
“白痴!”
“傻叉!”
“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