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近诧异地看了白雅一眼,沉默了片刻后,将五百块钱收了起来,说道:“既如此,那咱们就走吧。”
就这样,薛凌云和白雅跟着向导李登远离开了金沙县。
起初几人坐着小三轮,沿着一条土路前行。等土路走到尽头,几人才带着行李下车,又沿着崎岖山路徒步前行。
贵省之山不如川省险拔,却也是延绵起伏,险恶异常。
向导李登远在前面带路,薛凌云和白雅跟在身后,所行的路窄不过三寸,被大片蒿草遮蔽,若非熟门熟路之人,还真难以发现。
于此同时,金沙县的街道上,三个穿着迷彩服的男人漫步到薛凌云刚刚所在的方向。
一个如李登近一样蹲在地上等活儿男人抬头看了一眼,见是外地人,本想主动上前坑上一笔。可见人家一身迷彩服,腰间还别着武装带,男人打了个冷颤,便打消了吭人家的念头。
这种装扮的人,一般都是部队里当兵的,他们在山里讨生活,吭上几个游客是常事。可这种当兵的人,他们却不敢冒犯。
等活儿的人叫林少伟,也是本地一个游手好闲的痞子。平日里有李登远在也没他什么生意,只有等李登远接到活儿了,他才能捡个漏子赚上一笔。当然,他这个‘赚’还有其他手段。
三个迷彩服的男人走到林少伟的跟前,一脚踩在横着的板凳上,笑问道:“喂,刘家沟怎么走?”
话语是在询问,却带着不温不火的口气。
抬头看着这个说话的男人,林少伟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他看起来三十来岁,有着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头,身材壮硕,虬髯因为打理过,一丝不苟地点缀在嘴唇上下,颇有种成熟大叔的气度。当然,如果仅是这样,那也不可怕了。问题是他脸上有一道狭长的刀疤,从左边的额头到右侧的脸颊,横贯鼻梁,只差一步就能毁掉眼睛。也正是这道疤痕的存在,才让他变得格外狰狞。
林少伟身材瘦小,与这一米七五的大个比较起来,倒像是个侏儒一般。
听到大个的问话,他犹豫了一下,陪着笑脸道:“知道,知道,几位是要去刘家沟?”
迷彩服的刀疤男人笑了笑,给身旁的人打了个眼色。那人二话不说,从怀里摸出了一叠钞票。林少伟定睛一看,哟呵,不得了,还是米金,看着一沓整整齐齐厚厚实实,应该是一万没差。而且,那人怀里鼓囊,看样子应该还有几沓。
林少伟的眼中放出贪婪的精光,一个大胆的计划酝酿而生。
“好勒,您稍等一会儿,容我打个电话。”收了人家一万米金,自然不能走得太远。林少伟走到一边打了几个电话,没有十分钟,六七个大老爷们便聚集到了一块。
见这架势,一个老汉偷偷跑到刀疤男人旁边,说道:“后生,这几个都不是好人,你们可别着了人家的道。”
刀疤男人笑了笑,没有说话。他身后的两个男人也是不屑地笑了笑,神情是说不出的轻蔑。
林少伟招呼了几个死党,说是有票大买卖要干。起初几人还不信,这金沙县穷乡僻壤的,平日里敲诈个几千块钱就算是肥的流油了,哪有什么大买卖。
没有办法,林少伟只能把一沓米金暗自掏了出来,几人一见登时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出手就是一万米金,那这肥羊得多有钱?
富贵险中求,恶向胆边生。见钱眼开的七人当即便打定主意,等把这个刀疤男人三人带到无人的地方,然后再杀人灭口,狠狠地赚上一笔。
就这样,林少伟伙同七个游手好闲的伙伴,领着三个迷彩服男人上了山。
……
金沙去往刘家沟的路大部分都是山路,崇山峻岭,险恶异常。林少伟倒是说的没错,这种大山里,人熊和吊睛大虫十分活跃。
薛凌云和白雅一路走来,都听到了不少大虫的怒吼。原本白雅还有些担心,害怕这种大虫会跳出来拦路,可粗糙汉子李登远却笑着道:“别害怕,这山里的野兽白天一般都不出来。只有到了晚上,它们才会出来觅食。一般的猎人也只有白天出来打猎,到了晚上,再厉害的人都得跟个爬虫似的。那些个大虫凶狠的紧,要是没三五个人,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
见李登远说得头头是道,薛凌云好奇的问道:“李大哥以前是猎户出身?”
李登远也不隐瞒,笑道:“我祖上就是打猎为生,到了这一代,什么飞禽走兽都成了保护动物,打上一只野鸡都得蹲号子,没有办法,只能改行了。”
薛凌云点了点头,笑道:“据说,贵省大山里的猎人,个个都有翻江倒海的本事,看李大哥这身子骨,应当也是身手不凡啊。”
“能有什么身手?不过是山路走多了,脚步比一般人快而已。而且,在你这种高手面前,再好的身手也得做个老实人,不是吗?”李登远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