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啊,我觉得很美。”梁逍放下餐盒,把指尖搭在他的桌面上。
得了,这回连“酷”都不是了,直接是“美”。这更是叶季安第一次被这样形容。
“其实我挺后悔的。”他抬起眼。
正好撞上梁逍的视线,亮白灯光下,那两片薄薄的单眼皮显得精神十足,只听他又道:“前辈放心,我不是喜欢公开别人隐私的那种人。我知道,您瞒得很辛苦,我记得您八月份也穿长袖,对吗?”
“还好。”
“我也想文身。”梁逍叹了口气,“但是没有想好内容。”
“你最好琢磨清楚,不然就会天天想把它洗掉,”叶季安并不想看大好青年和自己犯一样的低级错误,“就像我现在这样。”
梁逍挑起眉毛。
“我准备等年假就去洗掉一部分。”叶季安又道。
“会很痛吧?这样大的面积,不一定洗得干净,操作不当还有可能出意外,”梁逍蹙眉,薄唇也抿起来,回忆道,“去年的新闻吧,在韩国,有人皮肤都烂了,沿着洗掉的纹路肿起黑黄色的水泡,脓液把皮肤撑成半透明的状态,一碰就破,像科幻片里中了外星人的毒。”
这描述未免太实在太有画面感,叶季安听得脊背发凉,他觉得自己脸色应该不太好。“你说得对,但你之前说的也没错,”他暗自拧了拧自己硬邦邦的膝盖,“远看问题不大,离近看的话,我发现贴着皮肤的地方确实有点不一样。”
叶季安不确定自己是否表意清晰,但梁逍显然立刻就听懂了,“那就不要让别人离您那么近啊,”他一脸认真,“除了我之外。”
“抱歉,开玩笑的,请您放松一点,”他端起自己的焗饭,稍稍鞠了一躬,“我还有一些数据要分析,前辈继续忙。”
叶季安默默看着他,办公桌下的两条腿已经不自觉地夹了起来。这是紧张的表现,比如当总经理在桌头讲话,语气不明地提到他的部门。
为什么这小崽子总是给他老板一样的压迫感?明明讲礼貌到按部就班的地步。叶季安觉得自己怂爆了。就算全公司都知道自己在身上究竟文了几个重金属乐队又会怎样?
好吧,那只会更想死。
“加油,别回家太晚。”他保持着上司的风度。
梁逍正走到门口,闻言回头,“对了,年终体检的时候,前辈一般会怎么办?”
“单独去我家那边的医院,再把体检报告交回来。”
“我想和前辈一起。”
“和我?”
“因为我也有一个秘密,体检会被别人发现,可是如果前辈也知道了我的秘密,就不会这么害怕我了吧?”
说罢,他阳光灿烂地笑了一下,推门走了。
自那以后,叶季安经常和梁逍一块吃午餐,偶尔带上另外几个年轻同事,但多数时候是他们单独两个。
最开始是梁逍起的头,就在他提及“秘密”之后没几天,他在早会后站在叶季安桌前,“我看到一家灌汤包评价很好,前辈一起试试看吗?”
叶季安有一点意外,据他观察,这人素来不缺饭友,才不是自己这种默默啃饭团面包的凑合人。但眼前明晃晃的就是那两道不带拐弯的目光,好像听不到答应就绝不肯眨眼似的,出于某种心虚,叶季安还是答应了下来。
那天的灌汤包确实挺绝,鸭血粉丝汤也八成正宗,周围坐的都是出来打牙祭的上班族,叶季安吃得直冒汗,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注意到这么一家店呢?他在这冷森森的十月底十分具体地念起家乡的味道。
“我小时候经常去仓巷那边的菜市场帮我妈买菜,门口就有一家卖这个的,冬天觉得好冷,剩的零钱要是够我就会进去吃,”叶季安笑道,“和印象中挺像的。”
梁逍眼睛亮了,“前辈喜欢就好。”
都已经十几年没回家了啊,从大学开始。叶季安突然想到。但他又觉得跟本地小年轻感慨这个有点太沧桑大叔了,于是低头吃粉丝,好让自己不要没话找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