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全是冷色,蓝和白为主,深深浅浅,缭乱地满屋泼洒,叶季安轻车熟路地拉着梁逍往前面挤,喝了酒,他连撞上人都不会如以往那般顾忌了,只觉得自在得很。不经意弯起眉眼,不只是因为他一到这种场合就自然兴奋,更是因为,他发觉周围穿什么的都有,深v领的浓妆姑娘,紧身t恤的eo小伙,还有哥特风的不好辨认性别的朋友……这都是冰山一角,却只有他们两个穿西装打领带,员工吊牌还卡在前胸的口袋里。
“咱俩够奇葩的!”叶季安挑了个靠中间的空位站定,趴在梁逍耳边大声地笑。
“我觉得很酷!”梁逍也咬他的耳朵。
“哈哈,是吗!”叶季安觉得自己血液里的酒精已经蒸发了,事实上早就开始了,一缕缕往上飘,全都聚在脑子里,搞得他胡话满口乱撞,“prce梁蹦得起来吗!”
梁逍似乎被他说得有点害羞,低着脑袋解开西装扣子,“其实前辈不是第一次这样来了吧?”
“嗯?”
“其实——”梁逍直接脱下西装往肩上一甩,稍稍弯下腰,贴近叶季安耳边,这一次,他轻轻地说:“在和前辈说上话之前,您的文身,我就见过一次!”
“是一场shoegaze,来了三支乐队,都是英国的,”梁逍解释道,“时间是中秋节假期第二天,您站在最前面一排。”
叶季安立刻就想起来了。这事儿在他脑海里本身就挺深刻,毕竟他能有幸抽得空闲出去听现场的机会实在是不多。
而且那三个乐队……其中有两个都是他跟梁逍感兴趣的。
印象中场地是天坛西边的一个小酒馆,他喝了半瓶很苦很香的督威三花,演出从晚上九点一直晃到了将近午夜,之后又安可了两三首,地铁没了,出租车打不到,一辆开往市郊的末班公交,他一直坐到终点站,后来又跟着高德地图骑了半天共享单车,等他回到自己的卫星城仿佛天都快亮了。
之后就感冒了小半个月,开会都挡不住他咳嗽流鼻涕,丢脸得要命,谁知道该怪出了太多的汗还是吹了太久的凉风。
“当时你呢?”叶季安停止回忆自己的苦逼朋克经历,抬眼问道,“你也在前排?”
“在中间,离前辈不太远。”梁逍推了推他的脸颊,好让他面朝演出台而不是呆呆地盯着自己,只见热场乐队已经拎琴盒走人了,一个高高瘦瘦白发垂肩的男人走到中央位置上一声不吭,挂着琴随意踩着效果器,一脸丧气的样子,叶季安认出来,这是主唱。
随后陆陆续续的,五个人上齐,全都是长头发高个子眼圈乌黑一脸丧气,说了声hello就专心调音,没有任何跟听众互动的意思。叶季安和梁逍都笑了,这乐队就是这种要死不活的感觉,要是上来就喜气洋洋热火朝天,他们简直要怀疑进错了场子。
“那会儿九月底……你刚入职一个多月!”叶季安抓紧时间说。
“是啊,和前辈还不熟。”梁逍笑。
叶季安也笑,他已经开始捂汗了,也把西装外套脱了下来,想学梁逍那样把它很酷地随手搭在一边肩膀上,反手那样拎着,却怎么做怎么别扭,甚至萌生出把袖子系个扣绑在腰上的愚蠢想法,“碰上我肯定吓一跳吧,”他赶紧把衣裳老老实实地搭在小臂上,企图通过说话来缓解心里那点谁也不知道的尴尬,“出来玩遇到同事,倒了八辈子霉。”
梁逍却陡然认真起来,“我只是有些惊讶,我也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注意前辈的。”
“是在意。”他又纠正自己的用词。
“就因为看到了我的文身?”叶季安撞撞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