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本书。准确的来说,是一本旧书。书籍都开始泛黄泛黑了,原本精装的封面也掉了下来,内页也有几张从整齐的书页中露了出来,被压扁□□,看起来皱皱巴巴的。沈倾依看着那古籍,封面上的书名斑驳可见,用繁体写着《珑城旧事》。根据委托人的描述,这本是书是写于民国年间,是委托人爷爷写的一本自传书,是一本纪念收藏意义很高的书籍,所以才会找到沈倾依,想让她修复这本书。如果说开咖啡厅是沈倾依的主业,那么修复古籍就是她的副业了。除了帮人修复残破的书籍之外,沈倾依也会购买这种流通很少的书,有的会收藏起来,有的会稍微加价卖出去。俗称,二手书贩子。沈倾依没有急着去拆开那被塑封的书籍,而是拍了张照片发给了委托人,询问道:“是这本书么?今天早上已经寄过来了,比我预想的要提前,我还以为需要三天才能到我这呢。”发过去之后,对方也很快就回复了过来:【因为书比较重要,所以我就花钱加了急,我们两个城市距离也不远,所以加急就会快很多。你能收到就好,这两天说要下雨,我还担心会不会被淋到,希望老师能帮我修复好它,它对我们一家人来说都很重要。】委托人发了常常一串文字,沈倾依看了一眼就按着语音键:“好的,我今天就修复它,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就能完工。”对方:【好,谢谢你了,有问题我们再联系。】放下手机,沈倾依才认真的看着那本《珑城旧事》,这本书实在是年代太久远了,民国时期的书籍基本都是古董了,特别是这样的一本书,在经历战乱和特殊时期,还能保存的这么完整,可以见得委托人是多么珍视这本书。只可惜,这一次沈倾依只是接到修复古籍的委托,她其实对于这种书籍也很有兴趣,只可惜委托人不卖。古籍拆开之后就如同沈倾依想的那样,有些纸已经脆的一折就断,有的书页还会掉下来,书籍的底部和书背处还能看到明显的霉斑,好在大体还能阅读。沈倾依把工作地点搬到了室内,她在二楼的包厢里开始阅读这本《珑城旧事》,看了整整一天才把它看完。一天的工作结束,沈倾依带着那本书从楼上下来,对正在玩手机的诺诺说:“今天我提前走,你记得把门和灯都关了就回家吧。”诺诺放下手机笑得眉眼弯弯:“好的,店长!”沈倾依开车回家,上车的时候她忍不住想起昨天打车的时候还出现了幻听,今天倒是一路都正常。难不成真的是累了?沈倾依眉头微皱,她今天提前下班也是为了去一个地方,那就是花鸟市场。别人养个宠物直接去小区门口的宠物店就好了,沈倾依想起家里那只胖乎乎的小鸟,怕宠物店没有鸟笼子,还是特意去花鸟市场比较好。这座城市的花鸟市场就是一条狭小的巷子,连车都不好停,沈倾依只能先把车临时停在对面停车位上,徒步进了巷子。一进来就听到‘叽叽喳喳’的鸟叫声,除了鸟之外还有好多鱼,有的店家是鸟和鱼一起卖的,青石板路上摆着都是鱼缸,沈倾依一路走一路看,终于有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店铺,就走了进去。“随便看看啊。”老板摇着扇子,大大咧咧的坐在椅子上问沈倾依:“姑娘要买点什么?”沈倾依指了指挂在门口的虎皮鹦鹉,说:“我家有一只鸟,给我配点东西吧。”老板一听就坐了起来:“行,那鸟你要不要也看看?”“不了,除了鸟之外,应该要的都给我一起配好吧。”“好嘞。”不到十分钟,老板就给准备好了鸟笼和鸟食,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小零嘴,都一股脑装进了鸟笼里。沈倾依也是头一回养鸟,一想到今天早上看到那小团子躺在自己床上的样子,她就觉得心里暖和和的,还从没有小动物这么跟她亲近,这小胖鸟倒是头一个。拿着东西回了家,沈倾依脚步轻快的开了门,一进屋就想叫那只鸟,才发现自己竟然还没有来得及给它取名字。把鸟笼放在一边,沈倾依先把书放进了书房里,这里是她的工作室,她修复古籍都是在这里的。书房很大,有两张桌子和一墙的柜子,柜子直接顶到了天花板,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看起来格外壮观。沈倾依把书放好,因为这本书几乎都快散架了,她怕风吹乱了,把窗户关上后,出门还把门带上了。“小胖鸟?”沈倾依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去,她先去次卫看了看,发现了抽纸盒和盛放着食物的小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