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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1页)

沈思闻言,当即取过宣纸一张,工工整整写下了金葫芦的新名字。他从小喜动不喜静,舞枪弄棒无师自通,舞文弄墨就一窍不通了。什么诗词文章曲谱碑帖,看上两眼必定犯困,更是从未在练字上下过功夫,尽管他集中精神很努力去写,笔触依旧有些生涩。

可金葫芦却对着那几笔狗挠般的字迹大赞不已,他手指虚浮在半空描摹了一遍,喜不自胜。待墨汁彻底干了,他先将手掌在衣襟上擦擦干净,这才加倍小心地将其折好,揣进怀里跑回房,照着练习去了。

看着金葫芦如获至宝的滑稽模样,沈思反倒过意不去了。左右没事,他索性研得了墨、蘸饱了笔练起字来。手悬纸上,心随手动,横竖撇奈游走下来,竟是“卫守之”三个字。沈思捏着下巴细细评断着自己的字,嗯,“卫”字要好一些,四平八稳不会太丑,“守”字就略逊一筹了,上大下小头重脚轻失了比例,至于这“之”字虽笔画最少却最难写,歪歪扭扭拐来拐去,越看越是憋闷。

他强压住心头浮躁,调整气息,重又写了无数个“卫守之”,准备从中挑挑有几个看得过眼。不想小狐狸贪玩从窗口窜了进来,正跳上桌面,顿时扑腾得宣纸也皱了、笔架也翻了,还一脚蹬在砚台上,泼了沈思满身的墨汁。沈思手忙脚乱收拾着,一时连如何生气都忘记了。

于是晋王一进门便见到了这幅景象沈思手里提着笔,脸颊、双手连带衣襟上都沾着大片的乌黑,桌面上乱糟糟一团废纸,还有数只毛笔散落在地上,而小狐狸则蹲在身后书架子上幸灾乐祸地看着自家主人。

晋王不觉失笑:“念卿这是……在作诗吗?”

沈思听出晋王是在打趣自己的狼狈相,顺势鬼扯道:“可不正是,过不几日就是上元节了,万一府中再办酒宴,来个吟诗助兴,我不先演练演练怎么行。”

“哈哈哈,你呀……”晋王开怀地笑过一气,又去逗他,“那今日念卿有何大作,不知是否有幸拜读呢?”

沈思抹去额头的墨点子,咬着笔头儿沉吟片刻,笑嘻嘻指向书架上悠闲舔毛的小狐狸:“今日兴之所至,特为琉璃贤弟赋诗一首……”

他边说边提笔写道: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晋王装模作样拿起来横看看,竖看看,感叹道:“这篇诗文实在深奥,卫律才疏学浅,可否请念卿赐教一二呢?”

沈思嘿嘿一乐:“既是为它而作,你自然不懂。”

小狐狸见沈思朝着自己面露笑容,也很应景地叫了一声:“嗷”

沈思望着小狐狸笑意更浓:“如此看来贤弟已领会了我诗中真意,倒是比那位王爷千岁聪慧许多啊……”

正月十五一大早,沈思便被阵阵爆竹声给吵醒了,没想到王府的上元节竟比除夕还要热闹。

这些日子他常同晋王一道用膳,养成了习惯,故而洗漱完毕便拐过游廊信步走去了晋王书房。谁知这日书房门前竟排起了长龙,许多晋原地界有头有脸的人物络绎不绝前来给晋王磕头,连王妃与绯红郡主也难得精心打扮了一番,出来招待各路宾客。

直等到磕头的人全散了,沈思才饿着肚子进了门,饭菜端上桌,主食竟不是元宵而是面条。

见沈思对着一碗面发起了呆,晋王笑着解释道:“念卿,今日是我生辰。这一碗是长寿面,无论如何都要吃光的。”

沈思眼珠一亮:“原是如此,那可真是巧得很……”

“怎么,念卿也是今日生辰?”晋王面露惊异。

“我的生辰是八月十五。”沈思眨眨眼,“你生在元夕,我生在中秋,都是再团圆不过的日子,因此我才说是巧得很。”

晋王轻轻叹了口气:“我少年丧母,青年丧父,手足相残,挚友尽亡,又膝下无子,这一生何曾团圆……”想到沈思如今也是身处异乡骨肉分离,他生怕勾起沈思的伤心事,又赶紧扯开话头,“还好得遇念卿,为我平添无数欢乐,我……”

“糟糕!”沈思忽然一拍脑门,“怪我粗心,直到此刻才知晓你的生辰,都还未准备寿礼。”

晋王笑着摆摆手:“今晚上元灯会,不如念卿陪我去逛桥摸钉走百病,就当是寿礼如何?”

沈思爽快点头:“好。”

将将入夜,晋王便带着沈思出了王府,他二人皆是一身低调的暗色衣装,风帽掀起来遮住了半张脸,混在人群里毫不出众。而屠莫儿与一众侍卫则都是寻常游客装扮,假作不经意散布于晋王四周,一个个双眼警觉地注视着来往行人,唯恐惊扰到自家主子。

晋阳城民生富庶,人丁兴旺,再加上前日汾水之战一举击溃了鞑靼二十万大军,全城上下欢欣鼓舞,故而今年的灯会尤其热闹。老老少少举家出行放灯祈福,年轻姑娘们更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结伴同游,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府衙门前犹如白昼,成千上万盏彩灯扎起了高达十余丈的山棚,有富丽堂皇的珍珠灯,镞镂精巧的五色皮灯,旋转如飞的蜡纸走马灯,还有用囊贮粟为胎烧制而成的无骨灯……一只只看过去巧夺天工、目不暇接。

沈思从小在军营长大,即便后来拜了曾仓先生为师也是整日窝在揽月山书院之中,还从未见识过如此热闹的场面,看什么都是无比新奇有趣。不管是杂耍的,踩跷的,说书的,总要过去凑个热闹。晋王也受了他的感染,暂且抛下所有烦恼,一心一意玩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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