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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她也不揭开绢布,只把冲着他那一头的掀开一个小角。那伙计就看到,浩哥的脸色蓦地变了,随后就严肃地把这姑娘请进了后头的客栈里。他愣了一愣,心想不好,看样子要输。商队昨天才刚发下了工钱,自己兜里的这几两银子还没捂热几天,居然就要飞走了。

邓浩看到了那一点儿流莹之后,心中就是大喜。他将宁小闲请进客栈房间,随后就接过玉佩仔细查看,越看越是惊喜。这块玉温润坚密、莹透纯净,又有凝脂般的光华,虽在盛夏七月,抚起来仍有一股清凉之感,显然是最最上等的羊脂白玉,难得的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找不出一点儿瑕疵。

这还不是它的最大价值。他走商已久,平时和修仙门派也略有接触,知道这些神仙人物还需要一种特殊的玉——灵玉。玉石中仅有极少数是含有灵气的,此谓“通灵宝玉”,可以轻易灌入神通,修士们用它来制作威力强大、功能特殊的玉符。

妖踪现

这枚白玉拿在手里,邓浩这样的行家就能感觉到一丝丝灵气隐而不发。他敢拿他在商行中的声望打赌,这必定是一枚灵玉!

他心念急转,强抑着激动的心情,问面前的姑娘道:“这真是你家传的宝玉?”

哪知宁小闲居然歪了歪头,直接否认:“当然不是。”她在邓浩愕然的目光中继续道,“这只不过是我想见到邓先生的说辞而已。玉佩是一位老道长交给我的,让我替他拿来兑成钱,顺便换点中意的货物回去。”

她给自己找了个莫须有的靠山,邓浩见她目光清澈不似说谎,又想这个乡下丫头年纪轻轻,除了一双眼睛灵动有神异于常人之外,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或许高人不愿亲自出面,让她来跑腿办事也是有的。想想这枚灵玉,又是怦然心动,于是压下心头的躁动点头道:“好,这件东西我收,估价一千两银子!”

他却不知,长天正对着宁小闲道:“你拿出玉佩后,他心跳比原来快了两倍,看来是心动了。”

宁小闲笑了笑,又把玉佩细细包好,抬腿便要走。邓浩赶紧伸手拦住了她道:“姑娘,可是对这价格不满意?你若拿去典当行,最多能当出三百两银子!”

她大摇其头:“我又不去典当行。赤霄山上不就住着神仙?我拿去卖给他们,也就多走十里地的功夫。”

邓浩一听就明白,她已经知道了这玉的真实价值。其实许多商队平时走商,在荒郊野岭也不介意当一回强盗的,可是他摸不清这女孩背后有没有高人撑腰,只好苦笑道:“那好吧,你多少才肯卖?”

她伸出三个手指头:“三千两。”

“最多二千两了。这玉佩虽然有用,但中心被琢出一个洞,价值要减掉不少。”

这点倒是让这领队说对了,中间要是不挖个孔出来,这玉佩简直就是无价之宝了!她望着邓浩,只是摇头,脸上神色却坚决得很。

邓浩心下思忖道,如能将这玉佩平安送回丰州,赚回五千两银子是跑不了的。扣去成本,也还大有利润,于是一咬牙道:“最多两千五百两,不可再高了!”

宁小闲闻言,脸色就黑了:“两千五百零一两吧!”两千五百两的意思,是十倍的二百五吧?太不好听。

邓浩不明就里,不过多一两罢了,也没什么好计较的。当下两人达成了交易。两千五百两银子换算成黄金也有两百五十两,拿取不便,所以他递给宁小闲的,是南方各州通用的济通钱庄的银钞,以及部分碎银。

“不知姑娘还要买些什么货物?”

宁小闲心细,见邓浩领自己进来的时候特地将房门敞开着,以示不欺暗室,不破坏她的声誉,心中对他的为人已有几分好感。至于后来的讨价还价,乃是买卖人的本份,她道:“需要一些滋补的药材,以及人参种子。”随手取出一张方子。

这方子却是按长天的要求来拟的,上面列的药材名称有七八项。她正要递过去,长天突然道:“你不是想赚银子么?我念你写,再记几味药材下来。”

“……啊,等等,漏记了几味。”她问面前的中年大叔要了笔墨,赶紧把长天念出来的一串药名记下来。

邓浩接过来一看,更加确定她身后必有高人,不然她一个平民小姑娘为何需要这么多补药?

他沉吟了一会儿道:“你要的这些药物都很常见,我这一路上基本都收到过,就是份量不多。”他叹气道,“以前来四平县,总能收到不少白茯苓和当归,可是这回真是怪了。几家大的药材行都说,这两、三个月来,县里大户都有人身体虚弱,陆续买走了许多补血补气的药材回去炖煮,能卖给我的就少了。”

大户人家?体虚?她心中一跳,有个念头一掠而过,可是速度太快了,没有抓住。

邓浩接着道:“至于种子倒是好办。我昨天收来的人参里,有一支品相十分完好,连叶带籽俱在。你若想要,把人参籽带走就是,这个不收你钱。我们商队三天后才离开,你若有事,还可以来找我。”

宁小闲从商队走出来时,储物袋中已经多了一大包药材。她心情极好,因为长天告诉她,想赚凡银也不难,可以炼些丹药去卖。她后面或许与这商队还有些交易,因此那收货伙计的十两银子,她也不去收,只说作罢得了。结果那伙计感激涕零,望着她的眼神和善了许多。

今日大赚了一笔,她正打算找个食肆好好犒劳一下五脏庙,长天却沉声道:“又有妖气。刚刚走过你身边的那两人中,穿小厮衣服的那个是妖怪,气味和昨日偷窥你的差不多。”

妖怪大白天就出来了?她一惊,却没有马上回头,而是在心中默数了十个数儿才转过身来,那两人已经走出了二十步开外。原来是个小厮打扮的男子扶着十四、五岁的少年,慢慢往一条小巷中走去。少年穿一身缎袍,腰间还别着玉带,看样子是富家子弟,只是走起路来有些歪斜,像喝醉酒一般,大半个身子都靠在小厮身上。

那小厮口里念叨着:“少爷,哎我的小少爷啊,大白天的你怎么就能偷喝了老爷的酒?”脑袋却不停转动,显然在观察周围的情况。他偶一回头,宁小闲看到这人面貌平平无奇,但眼睛开合之间隐带一丝猩红的光芒,显然很是激动。幸好他眼睛极小,现在又是大白天,这点儿异常放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很不明显。

长天自然也看到了,瞧不起道:“还没吃进嘴里,就忍不住要泄了身份,这妖怪当得真是掉价!”

他这恨铁不成钢的语气是怎么回事?她翻了个白眼,正准备跟上去,却停住脚步往四下看了看,拉过身边一个玩耍的童子。

“小弟弟,帮姐姐一个忙好不好?”她在童子手中塞了一钱碎银子,“现在马上跑去黄老爷家中,找一位名叫权十方的叔叔,跟他说‘性命攸关’四个字,然后把他领进前面的小巷里。你若把这事情做好了,姐姐再给你两钱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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