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儿意思。
林枫蹲下来,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你的家产有多少啊?”
“三十万两银子。”
“哟呵,一个五品官,上任不到两年,就有三十万两银子,你祖上没做官的吧,怎么有那么多钱。真是三十万两?”
高同跌跌爬爬的靠近牢门边,眼神充满期待和渴望:“大人!只要您放过下官,三十万两银子悉数奉上,还有一颗大内夜明珠!乃无价之宝。”
“真阔气,本官想要的是别的。”
“大人请讲!只要下官能办得到的,就是摘星星、摘月亮,也得给您弄来。”
钟红夜发话道:“库房里的银子去了哪儿?”
“这!。。。。。。”
就这个不能说,高同又蜷缩了回去,脸色吓的煞白:“不,下官不清楚。大人,您问点儿别的,什么都行,这个下官真不清楚啊。”
死猪不怕开水烫啊,咬死了不肯说么。
“高同,你搞清楚,以你的罪名,是要凌迟处死的,家产也要充公。你说要献给本官,那些本来就该是本官去拿的,你没资格跟我讨价还价。”
“大人,您说点别的,别的什么都行啊!”
“看来你是一意孤行了,明天,就把你明正典刑,千刀万剐,会很疼的。你的妻女要发配边疆,与人为奴。”
这一仗打的很漂亮。
从高同惊恐的神色中,林枫已经断定,库房里那六百万两的事,他很清楚去向。
但他惧怕什么人,所以什么都不肯交代。
要知道,这笔银子一丢失,当地的官员都沆瀣一气,可以说是林枫给弄丢的。
朝廷怪罪下来,不是发配就能躲过去的,免职是最轻的。
一个人跟一群人斗,需要撕开一个口子。
眼前的高同,就是最好的口子。
“说说,到底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