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将给出几点辩护理由。”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解释: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于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视频画面我们可以看到死者徐勇,在跌落粪坑之前是正在对我方当事人正在实施不发侵害,他手中那柄刀就是事实。
虽然说他已经跌落粪坑之中,但是并不是没有再次从粪坑中爬上来,继续对我方当事人实行不法侵害的可能。
众所周知,成年男性的身体素质要普遍优于女性,我方当事人当时那辆停靠在粪坑边上的自行车胎,已经被徐勇用刀给扎漏气了,
从狮山岭半山腰跑到距离最近的派出所有将近五公里远。
这么远的距离,如果被当时的徐勇从粪坑中爬出,根据一般人惯有思维,他肯定就对之前凌琳对他所做出的一系列行为,采取更为激进的报复性举动,
所以,他想要从粪坑中爬出来的这一举动,可以看作是在对我方当事人作不法侵害这一举动的延续。
所以我方当事人在后续那几下,踩向徐勇手的那几脚,依旧可以是作为正当防卫。”
凌父、凌母情绪激动。
原来他们请来的这位律师,真的是在为他们的女儿作无罪辩护啊。
被告席上原告律师与委托人脸色难看。
李敢没想到对方居然会从这一点对他进行攻击。
他之前已经设想过对方从不同角度给被告进行辩护,但唯独没想到这一点。
从审判长、合议庭成员脸上的表情上判断,其实他们心里面也是在犹豫的。
那就说明对方律师的这一条辩护意见,还是让不少人心中产生动摇。
他在心中暗道不好……
没想到,这样一位,被他们荣达律师事务所开除了的实习律师,居然会有这样的辩护实力。
徐跃进忙问:“李律……怎么个情况啊这是?”
“咱们怎么办啊?”
李敢摇摇头,却是没说什么。
卢晏见被告律师发表完毕,敲响法槌,继续将庭审推进到下一环节:“下面情被告作最后陈述。”
在开庭之前,姜勤就对他的委托人凌琳做了心理疏导。
并且一些不会说的话,姜勤也亲自教她讲。
“放轻松,语气就跟平时一样,主要是要在审判长合议庭成员,表现出你弱势的一面,让他们相信在当时那种情形,你一个弱女子的确是没有办法,
恐惧让你失去了理智,这才让你做出了那样的行为。”
姜勤小声对凌琳进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