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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其实发哥的片子我看过的并不很多,《纵横四海》、《赌圣》、《八星报喜》、《倾城之恋》……这些名片我尚没有部部倾看——都是应试教育惹的祸。我去买这些碟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周润发?没有!要不要谢霆锋?要不要李灿森?要不要木村拓哉安在旭?”他们是谁?他们有那样霸道与柔情兼顾的目光吗?他们肯为一个女人终生停留吗?我终于买到《安娜与国王》,但是拍得不好,好莱坞不懂东方。友人说发哥去好莱坞发展是他人生的败笔,我不这样以为,他已经是经典了,他这不过是在玩票。发哥的样子是可以用“风神俊朗”四字来形容的,这是他们那个年代的美,但是你不得不承认,和发哥一比,眼前这些所谓酷哥真的很残酷,他们要么像花旦,要么像发哥的跟班,还得是跟在比较后面的那种,然而现在英雄交到他们手里去演。这是个英雄式微的年代,所有的男人因此松了一口气,所有的女人在暗地里伤心。发哥也不是总演英雄的,有一天夜里偶然打开电视,看见他和张艾嘉演一对阴差阳错的爱人,发哥是个建筑工地开货车的工人,还拖着个孩子,每天给闹钟刺耳地闹醒,骑一辆破摩托去上工,可是他仍然深爱着——无论怎样,一个有爱的男人是有尊严的。我一直觉得请发哥做那支“百年润发”广告的人是天才。那是多么平凡的生活,现在谁还在盆里洗头呢?现在也没有男人那样怜惜地捧住他的女人的青丝秀发。一个女人一生,有那样一个细尘氤氲的午后也就够了吧?现实中的发嫂不很美,甚至还没有发哥的:忆忆莲吸足一口气她迎着清风唱,长发猎猎飘逸:“我怕时间太快,不够将你看仔细,我怕时间太慢,日夜担心失去你,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永不分离……”一个女人,可以不够漂亮,但是她不可以不聪明、不优雅、不努力、不娇媚。我常常疑心,是谁替她起了这个名字——忆莲。是在襁褓中么,还是那时,伊已长成一名纤柔的、敏感的、低徊的女人?按照千古传诵的美女眼光:柳叶眉,杏核眼眼,樱桃小口一点点。她实在是称不上美丽的,但是现在,多么令人高兴,她美得使人迷糊,她是女人的骄傲。小时候和爸爸去看演出,内中有一个女孩一点也不好看,我不满地指出这一点,但是爸爸说,她一定唱得非常非常好。果然。在一群曼妙无比的莺莺燕燕中,她是那样的笃定、出挑,微微张口,便有天籁之声油然而发,发自肺腑,落入凡尘,飘飘缕缕,久久不绝。如果说旁的女孩子唱或舞的时候我们出于教养或者惯性在热烈鼓掌,到得她这里却是静了片刻,渐渐地,有小心翼翼的掌声悄悄响起,仿佛惟恐惊了什么,一声、两声、三声,既而是震天动地的全体,那掌声里好像又伸出千千万万双手来,每一双手心里都带着笑。不够好看的女孩子站在那里,满面娇羞,眼睛里亮亮的,周身发出惊艳的光泽来,慑人。我想林忆莲就是这么一步步走出来的吧?刚开始时一定有人毫不客气地告诉她到脸上来:“你不够美,你知道吗?”我想她是知道的,所以格外的努力,于唱功、于为人、于涵有、于打扮。皇天不负有勤人,她成功了。我们在这里首先要感谢许愿,一个爱过她、帮过她、赞过她的男人——我一直感激懂得欣赏不那么十分华丽女人身上光华的男士,他们是有慧根的——即便他们后来有缘没份。在爱的光芒里,她渐渐蜕变成一只金光灿烂的彩蝶。她的fans理直气壮为她开办了“单皮眼俱乐部”,眼睛可以不够大,但是眼神不可以不清朗透澈。我记得有一年她入选香港四大美女之一,理由是冰肌雪肤、气韵不俗,呵我真是高兴,这是一个不那么小气了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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