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想消停呢,一瞅见你就打鸡血了,没辙啊。”口气愈加坦然,他把我从被窝里挖出来,继而压住我,贴上了我的嘴。
从第一次亲吻,到第一次偷尝禁果,相隔的时间并不短,就在他终于借着酒劲儿做了他所谓的“最大的‘坏事儿’”之前,我跟他,都只是停留在身体的接触而已。
而在那之后……似乎这尝到了腥的猫,就越来越贪心起来了。
我并非每次都“成全”他,他偶尔跟我抱怨不够不够不满足的时候,我就会干脆说,不满足有本事你找别人去!
他蔫儿了,而后假装往门口走。
我问他干嘛去。
他说,找别人去啊。
我笑了,这大晚上的,你找谁?
他说,九儿啊,你们俩高矮差不多,就算他比你肥点儿吧,我拿块儿布把眼睛蒙上,拿他当成你,也能将就将就了。只要强子别揍我,我也就忍了。
“你给我滚回来!”一边恼火着他的疯话,一边跳下床,我抄起拖鞋扔在他的屁股上。
他更委屈了,说我这哪儿是叫他回来啊,这明显就是还要赶他走啊,得得,那他走他走他赶紧走。
我就把另一只拖鞋扔过去了。
现在回想,这真是抽疯一样的举动,那时候做的事儿,放在今天就是借我几个胆儿,我也不好意思做了。
打打闹闹,疯疯癫癫,年轻到行无拘束,口无遮拦。
我们常折腾到九儿在他那屋受不了,隔着两层门,用那当主唱的嗓子吼一声“大半夜的有完没完?!猫都没你们俩闹得欢!川儿!打丫挺的!”……
诸如此类,每每想来,不想笑都不行啊……
然后,笑着笑着,我就忽然没了笑的心思。
原来,可以尽情疯癫的日子,早就一去不返了。
也曾像个老头子似的感叹一句年轻真好,却很快就开始嘲讽自己明明还不算苍老。吉他,贝斯,还抱在怀里,歌还在写,还在唱,演唱会,还在开。只有在老歌迷寄来自己跟爱人或孩子的合影,说从少年少女时代,到现在做了父亲母亲,都还不曾改变对“桥”的深爱时,会带着笑,湿润着眼眶,幽幽发出一声时过境迁的叹息。
可以那么说吗?成熟了。
光阴不觉间流走,你我不觉间长大,看淡了很多东西,学会了很多东西,遗忘了很多东西,也记住了很多东西。
时间是可怕的,无形中就好像在给你进行一次次的脱敏治疗,让你把血气方刚时不愿意接受,也信誓旦旦认为死都不会接受的事儿,反复的,硬性的,重叠在你走的这条路上,到最后,你才在回首时恍然,自己竟然可以容忍那么多,可以背负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