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白若和牧枫檀第三次往台下张望时,凛南和林宇总算是紧赶慢赶地登上了礼台。
见过多个婚礼大场面的司仪也见怪不怪地继续在台上谈笑风生,主持着这一场盛大的婚礼,台下还坐着一大一小的两只猫咪,看起来憨态可掬,它们圆溜溜的猫眼也盯紧了台上的主人,似乎也想要一起见证这神圣而幸福的时刻。
作为伴郎的盛灵和何羽,以及万羡和凛南捧着婚戒登上了礼台,白若和牧枫檀从盛灵和何羽手中的托盘中取过钻戒,深情且郑重地套在了对方的无名指上。
在交换婚戒后,司仪按照惯例请新人们例行发言致辞,白若的目光从两人戴的结婚对戒上渐渐移到了牧枫檀的脸上,“其实,我也不是天生勇敢天赋过人,在遇到你之前,我即使面对人山人海,也依然会觉得寂静。”
他凝视着牧枫檀继续娓娓道来:“但在遇到你之后,我忽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只剩坦途了,因为就算未来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有你陪在我的身边,我也永远不会觉得孤独。”
何羽亲眼见证着他们一路走来的艰辛,所以在听到这时,一双圆溜溜的猫眼里不禁盈上了一层晶莹的水光,他在白若和牧枫檀的身后轻轻地吸了吸鼻子,望向他们的目光里满满的都是最真诚的祝福,小若,你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现在终于能修成正果了,以后一定会很幸福的。
牧枫檀执起白若戴着婚戒的手,放到唇边轻轻地吻了吻,“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无论你以前经历过什么,余生就让我陪你一起走完吧,我一定会让你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oga。”
小彩蛋
都说婚礼上最累的不是新郎和新娘,而是伴郎和伴娘,万羡这次总算是体会到了,一场婚礼下来,他确实是累了个够呛。
万羡以前从没当过伴郎,而且作为万翔集团的二公子,即使是在生意场合上,也很少有人敢灌他酒。这次当伴郎可倒好,不仅要全程陪新人们挨桌地敬酒,还得帮他们挡酒,就算他的酒量不错,在婚礼结束后也喝了个微醺。
“没事吧?”成黎把他送到家后,不放心地摸了摸他的额头,这次喝的酒后劲儿挺大,万羡现在觉得身上开始发烧了,头也有点晕晕的。
“当伴郎可太累人了。”他咕咕哝哝地抱怨道:“下次我再也不当这伴郎了,谁爱当谁当去。”
成黎被他小孩子脾气的话给逗笑了,弯着眼睛哄道:“成,下次咱俩结婚,请一大堆的伴郎来给你挡酒。”
“去。”万羡撇了撇嘴,眯着眼睛说道:“你以为我喝多了啊,谁答应要嫁你了?”
“嗯。”成黎宠溺地揉了揉他的头发,“我还没求婚呢,等我回去好好地准备一下,一定给你办一个盛大浪漫的求婚典礼。”
“你把我当oga哄啊?”喝醉了的万羡似乎格外难哄,“老子是个alpha,要娶也是我娶你。”他把头往枕头里埋了埋,小醉猫似的睨着成黎,嗔道:“你就说你嫁不嫁吧?”
“嫁。”成黎顺着他的毛捋,用温毛巾帮他擦了擦脸后又把被子给他盖好了,“睡吧,我等着你来娶我。”他轻轻地在万羡的额头上印下了一个温柔的吻。
万羡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宿醉让他的头还是有些疼,所以起床气也有点大,他洗漱好后恰好看见成黎端着一碗皮蛋瘦肉粥从厨房走了出来,不禁挑剔地吸了吸鼻子,咕哝道:“我不喜欢吃皮蛋,煮什么粥啊。”
成黎在军队中虽然是军痞子一样的性格,可自从跟万羡在一起之后,脾气好得不得了,就差把他宠上天了,“这个养胃,你不喜欢吃也没关系,我还做了其他的,你过来看看,喜欢吃哪样就吃哪样。”
饶是万羡这么能挑刺儿的主,此时也被他哄得没脾气了,他坐到餐桌前,看着成黎为他做的一桌子爱心早餐,不禁挑了挑眉毛,“可以啊,你在军队里还做饭呐?”
“我可不做。”成黎轻笑了一声,“这都是跟你在一起之后现学的。”成黎的职务是军长,在部队食堂也是吃小灶的,而且他又不是炊事部的,做饭的事怎么着也轮不到他来做。
成黎在这方面确实还蛮有天赋的,万羡这一顿早餐吃得心满意足,宿醉的不适感总算是一扫而空了。
吃过早餐后,万羡悠悠地点燃了一根香烟,小懒猫似的窝在沙发里,“成军长,又娇又软的oga不好吗?你怎么就偏偏喜欢上硬邦邦的alpha了呢?”白色的烟圈袅袅上升,烟雾缭绕间将他那一双迷人的吊梢眼衬得更加勾人了。
成黎看着他的目光渐深,“我不是喜欢硬邦邦的alpha,我是喜欢你。”
万羡呼出了一条笔直的烟线,夹着香烟的修长手指骨肉匀停,魅人得很,“喜欢我什么?”许是因为抽烟的缘故,他的声音听起来微微有一些沙哑。
成黎走到沙发前将他整个人都纳入怀中,“就喜欢你这勾人的模样儿。”香烟的白色雾气在两人身上蔓延开来,让他们都染上了同一种味道,也平添了一丝暧昧的气氛。
“哦,那就要看你有没有本事勾得住我了。”万羡小狐狸似的眯了眯眼睛,在烟缸里轻轻弹了弹烟灰,“喜欢我的人可太多了。”
“来啊,谁怕谁。”成黎打横抱起他就往卧室大步走去,万羡明明是一米八多的身高,可成黎抱着他却丝毫不显得吃力,这只浪荡的小狐狸一大清早就这么勾自己,这一次,自己必须把他睡服。
快中午时,万羡才迷迷糊糊地接起了白若打过来的电话,“喂”因为先前被成黎压在床上把嗓子都叫哑了,所以他的声音魅惑中还透着一丝磨砂的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