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公主是个变态疯批。
她最喜欢收集清儒俊俏的男子,将他们制成标本展览。
大哥回京的路上被她看上,强行收为她的栾宠。
剥皮抽筋,做成了以身体为养料的“催人花”。
我被她一眼瞧中了眼睛,剜去双眼,丢进铸桥的水泥里,成了万人践踏的石桥。
重活一世,我主动女扮男装走到长公主面前。
“臣心悦长公主已久。”
1。
大哥回京的消息传回了京都。
我绣花的手一顿,一不留神就戳破了手指,流出一串血珠。
“小姐!”
血不停地流,怎么也止不住,仿佛回到了上一世。
长宁公主是在哥哥班师回朝的时候一眼瞧上。
她直接在哥哥下早朝的路上强行将他掳走。
等我赶到的时候,大片大片的血染红了整个青瓷地板,下人们习以为常的洒扫。
哥哥的手臂早就被长宁公主划开,鲜血淋漓,他不停的作呕,破碎的内脏伴着碎骨髓液洒了一地。
血腥味扑鼻,空气似乎格外粘稠。
而他的手臂,脚上……每一个经脉相连的地方都种满了花,花茎长进了他的血管里,吸食他的血。
我疯了一样想去拔出那些花,却听到哥哥痛苦的闷哼。
“芙儿,快走,快走!”
他的命跟那些花连在了一起,花死,人亡。
冲动之下,想要去找长宁公主拼命,却连她的身体都没有触碰到。
她矜贵娇嗔的指着我的眼睛。
“本公主要她的眼。”
他们把我丢进铸桥的烂泥里,无尽黑暗,泥一点点漫进了我的鼻孔,嘴里,肺腑,空气越来越稀薄,像是有无数双手在勒着我去死。
日日夜夜,无数双脚踩在我的身上踏桥而过,永不翻身。
“小姐,小姐!”
丫鬟焦急地喊我,我才发现,血不知道何时浸染了整个绢帕。
我的后背,全是冷汗。
2。
“你去帮我办件事。”
眼底闪过幽光,侍女给万佛寺传信,让他们在明天我跟母亲去礼佛的时候言明我犯了忌讳要留在寺庙里修行三月。
恨意在胸腔蔓开,手指都在衣服上掐出了褶皱。
离大哥回京还有三个月,这三个月,足够改变许多事了!
我去柜子里找到一早就准备好的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