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瑜显然也顺着她的目光看见了,骨节如玉的修长手指捡起那枚簪子,“阿菀可要试试看?”陆菀有点意动,难不成谢瑜主动提起,是要送她簪子了?店里招呼的人眼也毒,一看他们二人的容貌装扮便知不是寻常人家,再看陆菀梳得是未婚女郎的发式,心下就有了底。郎君讨好小娘子,那可不得舍得花钱吗!“哎!这位郎君可是好眼光,这簪子可是独一份呢!二十年的老工匠,花了足足一月功夫才打出来的,更别提这簪上嵌着的碧玉,名贵着呢!您看,娘子如此美貌,可不得精巧的簪子来配上吗!”这口才可真不错,可惜陆菀只当了耳旁风,她盯着谢瑜手中的簪子,轻轻颔首。她今日穿了件豆青色妆花堆绫的褙子,与簪头的碧玉的剔透青翠色交相辉映,显得细腻的肌肤越发白嫩莹润。“哟!您看!这可不衬得紧!郎君你说……”也不用多说,身后的谢觉就很自觉地去结了帐,如此爽快让店家好生欢喜,就又主动送了个搭头。“今日多亏了郎君与娘子才开了张,这对同心络子赠与二位,祝二位早成眷属,和合恩爱!”陆菀摸了摸发上的簪子,看着谢瑜接过了红丝络子,还客气地道了个谢,这种不真实感越发浓烈。所以,谢瑜现在真的是在讨她喜欢?她的一大堆手段才起了个头,就能把这满洛京小娘子都摘不到的高岭之花摘到手了?“阿菀可喜欢?”眼前的郎君言笑晏晏,眉眼温柔,看着她的目光含了春日江水一般,粼粼有光。陆菀弯唇一笑,“多谢玉郎了,我着实很喜欢的。”管他如何,刷了他的好感度回家才是正经。她打定了主意,一会儿回去了,一定要把天天窝着睡大觉的小白薅起来,查查谢瑜当前的好感度。他们二人男俊女美,站在此地就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很容易就惹得他人瞩目。才下了马车的林芸就被同伴轻推了下,“你看那可是陆菀?你们二人以往不是很要好吗?她怎地跟谢玉郎相熟了,看上去还很是亲密的样子。”看见熟悉的身影,林芸瞳孔骤然一缩,她克制住颤抖的手,勉强答应着。“阿菀落水之后就鲜少与我来往了,她的事,我着实不知的。”“听说还是谢玉郎把她救起来了的,可真是好运道。”说这话的人,言语里酸气都要溢了出来。林芸听了这话却是没有丝毫羡慕。再见陆菀仿佛是又一次提醒了她这个事实——陆菀还好端端地活着。林芸心里越发惶恐,甚至有些不安地想着,陆菀没有死,下手那人会不会已经发现了自己当初的谎言。作者有话要说:御街的描写,化用自《东京梦华录》:“坊巷御街,自宣德楼一直南去,约阔二百余步,两边乃御廊,旧许市人买卖于其间,自政和间官司禁止,各安立黑漆杈子,路心又安朱漆杈子两行,中心御道,不得人马行往,行人皆在廊下朱杈子之外。杈子里有砖石甃砌御沟水两道,宣和间尽植莲荷,近岸植桃李梨杏,杂花相间,春夏之间,望之如绣。”香橼“既然遇见了,我们也去与陆菀招呼一声?”同伴询问着林芸,透出几分蠢蠢欲动,眼神却都落在皎皎如玉的郎君身上。林芸心知肚明,陆菀空有相貌又无才名,陆家又落魄至此,平日里这些家族依旧强势,自视甚高的世家女郎没哪个愿意搭理她。此时上去搭讪,显而易见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冲着那位谢玉郎去的。可惜这会儿她心虚得很,根本不想去。这些时日,她思来想去,也只托人送了些药材去,甚至都不敢亲自去探望陆菀,又如何敢在她面前现脸。“我忽然有些不适,便先回去了,你们自行去逛,不用管我。”林芸含糊地交待了两句,就脸色难看地匆匆离去,让同行的小娘子好生不解。“真是好生没意思,我们自己去吧。”几位小娘子面面相觑,相互交换了眼神,就上前打断了两人。“阿菀,许久不见了。”着了藕荷底色挑花上襦的女郎近前先问了好,眼风不住地瞥着谢瑜,又有些羞涩地补了句,“倒是谢玉郎也在此,真是好巧。”其他几位女郎也叽叽喳喳地接着,“真是巧,平日里很少见玉郎呢。”巧吗?陆菀打眼一扫,就知道她们有什么心思,明明就是冲着她身边人来的。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呢。这位赵娘子往日里也没少讥讽原身,这会儿来讨姐妹情,有点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