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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张海玲碰了个钉子转头就走,嘴里叨叨咕咕的:元榛找来的到底是助理还是姑奶奶?他是不是有受虐倾向?朝歌有多久没给艺人做心理检查了?苟杞倒是站在原地盯着张海玲的背影久久没有迈开脚步。她原来以为张海玲是那种得势前被人羞辱过所以得势后就总喜欢通过羞辱别人来补偿自己的人,但今天见她在武力值远大于自己的人面前仍旧针锋相对寸步不让,苟杞便知道自己是搞错了,张海玲这个人就是单纯的毒舌、坏脾气和没脑子——不过心眼儿倒是不坏。“一把年龄都活到狗肚子里去了”。苟杞想起来她姥姥曾经点评赵荷珊的一句话,用在张海玲身上似乎也合适。只不过赵荷珊没有长出张海玲那颗好(hào)事的心。——姥姥后来补充说,能理直气壮把年龄活到狗肚子里的人都命好,没经历过生活的耳刮子,老有人前仆后继保护着,所以不知天高地厚。2苟杞站在长椅前愤愤地挖着纸杯里最后几口烤红薯。她的后脑勺上有一小撮头发在微风里起了又落。在她背后,夕阳距离地平线只剩下一层楼高的距离。元榛裹得比小火车上的小孩儿都厚实,因为怕风,也怕被人认出来。他两只手插在兜儿里,缓步向苟杞走去,打算在极近处突然出声吓她一跳。结果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到只剩下最后三米时,苟杞嚼着烤红薯没有任何缘由地突然回头了。她惊得瞠目,继而“嘶”一声,狠狠皱眉,眼睛眯得只剩下一条缝。“……”元榛:“你扭着脖子了,怎么呲牙咧嘴的?”苟杞顺水推舟:“扭着了,转头太猛,没事儿。你怎么出来了?”苟杞向他身后望去,追问:“你一个人出来的?”元榛伸手给她敲击着颈骨,眉梢眼角都是软和的情绪,“我半个人出来的,你害不害怕……这种问题问得真好,以后不要再问了。”苟杞长长地“哦”一声,耷拉着肩膀,默默听着自个儿颈骨的咔咔声。片刻,仍是没忍住,问:“你是不是要买什么东西?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我顺路给你捎回去啊?”元榛收手神色自若地回:“不买。天有些晚了,接你一下。”苟杞面露狐疑目光由下往上盯着他,感觉他更多是想出来放风,因为自从来到滇市,他一直过着酒店剧组两点一线的生活。不过她非常能理解他,毕竟她也是读过高三的人,一成不变的生活确实令人乏味。果然,之后元榛否决了她打车回去的建议,说要走走,东斜路上的黄昏太有意境了。苟杞忆起自己刚刚在at机上查到的账户余额,愉快地跟在他后头步行前往三公里之遥的酒店。——苟杞原来以为元榛说她“月薪两万请回来的”是在唬张海玲,结果他说的居然是实话,而且两万块还是税后。账户上钱多,人就能开朗些。元榛两手插兜顾着周围的景色向前而行,他有心跟苟杞聊两句,但苟杞磨磨蹭蹭的,虽然老老实实缀在他后头,却始终在他一米开外。他放缓几回脚步无果,无奈回头直接吩咐她:“小苟,过来,你走前面。”苟杞漫不经心张望着暮色下的车水马龙,闻言脚下紧赶了几步,与元榛并肩而行。片刻,突然想起来他口中的“小苟”,面露不悦,但因为已经过了反驳的时效,只好气闷地又紧赶几步,留给他一个倔强的后脑勺。为什么突然开始叫她“小苟”?烦死了,“苟”姓真的太狗了!元榛伸手拽住苟杞的胳膊,用嫌弃的语气说:“怎么没有当助理的自觉,我让你走前面,没让你超过我。”苟杞低头盯着自己被握住的手腕,她试着挣了挣,没能挣开。她感觉得出来他在故意逗自己,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因为他是个特别注重分寸感的人。她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片刻,干巴巴地道:“……你现在对救命恩人越来越不尊重了。”元榛没料到向来不声不响的苟杞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他嘴角不由向上挑去,眼睛眯得越来越细,最后完全叫又密又黑的睫毛给遮住了。“叫‘元哥’,别没大没小。”他的声音里带着藏不住的笑意。苟杞感觉没什么事儿突然叫声“元哥”有点奇怪,她用“你脑子是不是坏了”的眼神瞅着他,迟迟不肯开口。但是她不开口他就不放手。片刻,“元哥”——有人屈服了。元榛满意地松开她两手插兜继续向前走,他慢慢吞吞道:“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小苟,你得能屈能伸,这不是坏事儿。”苟杞跟在元榛左侧一步不落,她悄悄攥着自己的手腕,妄图留住余温,但那根本没用,因为春日黄昏和暖的微风见缝就钻。片刻,她敷衍地“嗯”一声,表示自己听到了“能屈能伸”这句话,再过片刻,骤然绷着脸要求,“你只能叫我苟杞,不能叫‘小苟’或者‘苟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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