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飞英只觉心下一阵暖流,仿佛伤口也不疼了,他歪躺在那,听着外头的风声呼啸,静静看着方舒禾。
方舒禾被他盯得老大不自在,站起身走到城隍庙外头吹风,一阵狂风吹过,天上突然落下一道巨大的闪电,紧接着乍起一声惊雷,方舒禾忙朝庙里跑,豆大的雨滴很快落了下来。
“好端端的,怎么突然下雨了。”方舒禾拍掉身上沾上的雨水,坐在火边烤干。
戚飞英笑道:“我倒觉得这样很好。”
“有什么好,下了雨行动更加不便了。”
“和你一起静坐听雨,人生一大乐事。”戚飞英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方舒禾,换来方舒禾一记白眼。
作者有话说:
一对副cp进展神速,叶星河你再看看你
清晨酒馆,狭路相逢
*
雾水镇的清晨和它的名字一样,雾蒙蒙的,氤氲的雾气中,一队人马正在出殡,最前排两个人举着威远镖局的幡旗,少当家陈必达捧着他父亲陈威的牌位,后面十几个人抬着一口硕大的黑漆棺材,所到之处,冥币开路。
温如月走在送殡的人群里,穿着素服,头上别着一朵白花,代表她的父亲送这个老朋友一程。
楚不归站在楼上朝下看着,面无表情,叶星河站在他身侧看着他,“出殡前,陈必达在祠堂发了毒誓,不杀楚不归誓不为人。”
楚不归淡淡道:“大晚上不睡觉,跑去听别人墙角,原来叶少侠还有这样的爱好。”
叶星河手肘撑在窗棱上,看着楚不归笑,“我睡不着呀,你又不陪我喝酒,我只能自己找乐子了。”
说罢瞧了一眼满是雾气的小镇,“不如你现在陪我去喝酒吧。”
楚不归斜斜看他一眼,也不说话,意思很明确,这个时辰,哪里有酒喝。
叶星河一把攥住他的手腕,拉着他就要走,“我知道有一家酒馆,全天都开门营业的,现下正是吃早酒的好时候,他们店里的招牌菜糯米排骨,下酒最好不过,去晚了可就没有了。”
楚不归并未防备,猛地被他这样拽住,还未痊愈的那条腿蓦的一软,整个人就要朝前栽去,幸而被叶星河牢牢扶住。
楚不归甩开叶星河的手,恼道:“你自去吃,拉拉扯扯做什么,我不去。”
叶星河赔着一张笑脸跟他道歉,“一个人吃酒有什么趣儿,这里今日办丧事,阴沉沉的,不如出去走走。”
楚不归看着威远镖局院子里满眼的白,还有来往匆忙的人,心里确实不太舒服,人不是他杀的,平白担个罪名,楚不归三个字在这里成了最恶毒的存在,楚不归觉得自己好像确实该出去走走。
他拂了拂衣裳,对叶星河道:“我自己走。”
他腿上有伤,走的慢,叶星河也不着急,随着他的步伐慢悠悠踏着步子。雾气中有一股淡淡的青草香,沿途经过各种摊贩,叫卖声不绝于耳,路边掀开的笼屉里冒出滚滚热气,掌柜热情招呼来往人员买包子。
楚不归像个矜贵公子,落在凡尘烟火气中,叶星河在他侧身半步的距离,目光灼灼落在他的侧颜,突然觉得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好像也不错。
两人走到酒馆,晨雾已散尽,有熹微的阳光从云彩里露出点头,酒馆里喧喧嚷嚷,生意很红火,两人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要了他们的招牌酒菜,酒是温热的黄酒,比寻常黄酒清淡些,还带着点米酒的香甜,糯米排骨蒸得软糯,入口绵密,配上黄酒,果真十分爽口,难怪他这里生意好。
“如何?”叶星河问。
楚不归点点头,“不错,你怎么知道这地方的?”
“昨日听墙角,听见陈必达的夫人对丫鬟说,陈必达两天没吃东西了,让丫鬟来这里买酒菜,说陈必达最爱吃这里的糯米排骨,我就记心里了,想着带你来吃。”叶星河说着给楚不归夹了一块排骨。
楚不归心中微微一暖,听他说听墙角,又有些哭笑不得,“行走江湖,莫要仗着武功高强就为所欲为。”
两人说着话,酒馆里走进来一行人,足足占满了三张桌子,全是姑娘家,穿着白衣裳,每人手中一把佩剑,正是飞花教的人,而凤南烟,碰巧坐在了楚不归和叶星河隔壁的桌子上。
叶星河与她正对面,看到她的脸,微微惊讶,低下头小声同楚不归道:“想不到江湖上还有这等绝色之人,平日都说飞花教弟子如何美貌,在这人面前怕是提鞋都不配了。”
楚不归并未回头,但他不看也知道飞花教教主的风采,也知道她清冷的性子,瞪一眼叶星河,“人家年纪都可做你娘了,放尊重些。”
话音刚落,一支筷子“倏”地飞过来,直直插在他们的桌子上,筷子没入桌面一半,可见内力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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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南烟冰冷的视线投过来,和她同桌的一名飞花教弟子立刻起身,呵斥叶星河和楚不归,“哪里来的登徒浪子,口出狂言!”
“我们夸你师父长得好看,这也算狂言吗?”叶星河嬉皮笑脸地对飞花教的女弟子说。
女弟子气急,待要上前理论,被凤南烟拦下,凤南烟冷冷看着他们二人,剪水般的双眸却盛满冰雪,“此前就是你们打伤了我教弟子吗?”
叶星河想了想,好像确实和飞花教的人打过一架,于是大方承认道:“是啊,她们抢东西,这个习惯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