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陈三宝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个名为他媳妇儿,实则是陌生人的苗兰花相处。
加之苗兰花每天都很忙碌,天不亮就起床收拾家务,做饭洗衣收拾院子下地干活,天天没有闲着的时候。
所以两人在一起独处的时间就很少,哪怕晚上苗兰花回了屋,中间还夹了一个陈狗蛋,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尴尬。
苗兰花长的不太美,可以说是很普通。皮肤是长年累月劳作后晒出来的黑黄。
眼睛不大不小,应该是内双吧,不太确定,因为没看仔细过。嘴唇很薄,总是抿着,只有对着狗蛋的时候才会裂开小小的弧度。
头发干枯毛燥,没啥光泽,也没有什么繁复的发型,就是每天起床用木簪子简单挽个发髻,估计是为了干活方便吧。身材干枯瘦小,没有任何起伏,和他大嫂一个类型的。
在这个女人身上陈三宝没有感受到任何女人的娇媚温柔。好像生活的重负已经让她失去了身为一个女人的一切特征,只是一具奔波劳累的躯壳。
苗兰花很不善言谈,对待陈三宝也很冷淡,必须他主动交谈,她才会有回应。哪怕交流的时候也一般低着头,基本没有眼神的交流。
只有面对狗蛋的时候,才感觉她充满了活人的气息,才会看到她笑,所以尽管这么久了,陈三宝还是不知道该拿什么态度来对待他“媳妇儿”。
每天面对这样的媳妇儿,好怀念他的娇娇啊,娇娇是他罩着的那条街上,冷饮批发店的服务员。
长的小小软软,他才刚和她亲亲,还没进行最后一步呢,就莫名其妙的来这了。直接给他安个媳妇儿,连孩子都这么大了,真是欲哭无泪。
随着关门声一响,苗兰花一天的工作开始了。陈三宝躺在炕上,看着狗蛋儿酣睡的面容,觉得今天必须要行动起来了。
吃过早饭,陈三宝拖着病腿来到主屋。他爹陈大富已经带着其他人下地干活了,家里就剩他娘和几个孩子,大丫二丫在帮着打扫家务,狗蛋在院子里自己玩,陈金柱吃完饭就不知道跑到哪撒野去了。
“娘,你看,这天也挺好的,我这都在床上躺了这么多天了,腿也好的差不多了,一会我出去走走成不?”陈三宝请示他娘。
“你想去哪?”陈老太太眼皮都没抬一下,手里拿着菜刀在案板上剁鸡食。
“不走远,我就出门溜达溜达看看,我这腿脚也走不远啊。”陈三宝弯着腰,支楞个腿,笑得很是谄媚。
“出去走走也行,在家躺了这么久也确实该好好透透气,但是不许再进山。听到没有?要是再出什么幺蛾子,别指望你娘我给你出一文钱。”
陈老太太一边说一边动作,胳膊挥舞的弧度感觉不像是在剁菜,像是在砍人。
“那哪能呢。我这腿还没好利索,我能走那么远么?再说了我现在也不敢再进去啊,娘你要是实在不放心,我就让燕子陪我去。”
“找燕子啊?那去吧。”
得了他娘的首肯,陈三宝屁颠屁颠的走向大门。
推开门的那一刻,陈三宝脑子里想起了他上初中的时候学过的一篇作文。那是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后回到地球说的一句话:
“这是一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不知名的时空,不知名的年代,我,陈三宝来了……
“啊…………”
谁能告诉他为啥大门下面要挡个门槛子啊?陈三宝雄心壮志的第一次出门计划,结束在他推开门的那一刻。
出师未捷身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