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厅里,张仲清脸上还带着酒意,下巴上有些微的胡茬,这点狼狈丝毫无损他的容貌,反而带来一种惹人怜爱的俊美。刘淑兰脸有点红,走过去问,“要打台球吗?”张仲清叼着烟,含含糊糊说,“你觉得我像会打台球的人吗?”确实不像,他以前就是个兵痞子,脑子聪明,他有个朋友家里和教育局有不浅的关系,他靠着朋友“捡漏”上了大学,又因为嘴皮子得到伯乐赏识,一飞冲天。不过骨子里,张仲清依旧就是个普通人。刘淑兰在椅子上坐下,随口对他说,“你和我说说你媳妇儿呗。”张仲清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随手弹了下烟灰,“她和你不一样,你不用比较。”刘淑兰以为他在暗示自己,心砰砰跳,“怎么个不一样法。”这话唤起张仲清记忆了,“她就一傻姑娘,是个贤妻良母。你是巾帼英雄,新时代女性,你们就不是一条路子的人。”林秀以前可真纯,扎两根辫子,从乡下跑到城里读书,刚去学校的时候连公交车都不会坐,张仲清就看见她追着车跑了一路跑得满头大汗。张仲清那时候心想,这么傻的婆娘谁娶了谁倒霉,俗话说爹傻傻一个,妈傻傻一窝,要真结婚了,那不得拖着一家几口傻瓜蛋子?结果后来他居然和这个傻婆娘谈了恋爱,后来还结了婚。他不喜欢看书,在泡妞的时候为了装深沉看过《金粉世家》,虽然觉得里面那个姓金的公子哥儿花天酒地要不得,但对他的择偶观还是很赞同,女朋友怎样都行,但娶老婆,还是得娶个贤良会持家的。当时家里觉得他老大不小了,催促他快点结婚,张仲清心一动,就向林秀求了婚。结婚这么多年虽然不温不火,但也生了一个小孩,他从不在外面乱来,顶多和人保持暧昧关系,平日里规规矩矩拿钱回家,自认为是个世纪好男人好丈夫。不过刘淑兰不知道他心理,一心想要当张太太把林秀取而代之,所以借此机会打探敌情。她叫了两杯饮料,嫌弃地搅了下水,“你不是说她农村来的?”以前张仲清说自己老婆是农村来的,刘淑兰心里就勾勒了一个臃肿的中年女人,脸晒成古铜黄色,这种人怎么配得上张仲清?结果一看真人吓了一跳,觉得相差甚远。张仲清点点头,“是啊,不像吗?”刘淑兰想起今天被下了面子的事情就直撇嘴,“不像,比我还时髦,还和一个男老师一起上班………”她话没说完就顿住了,因为对面张仲清脸色难看,用一种恐怖的眼神看她。林秀讲完课就被吴老师夸奖了一顿,还顺便搭了吴老师的车。吴老师上次借来那辆小轿车物归原主,现在只有他新买的小摩托。因为顺路,林秀搭坐在车后座上去接女儿。吴老师朝她开玩笑,“我这后座以后留给我婆娘的,你先坐了不得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啊?”林秀瞪他,“你少来,又不是没人追你。”吴老师想起冲着他爹纠缠他污蔑他还说怀了他孩子的女人就忍不住打哆嗦,让她别说话了。林秀出主意,“要不我载你,后座留给你也行。”两人一路玩笑着到了公园里,因为曹珠妈妈晚上生意好,就把两个小孩子一起带到了公园一边守摊一边带小孩。林秀到的时候看见张妍妍笑嘻嘻地和曹珠玩拍手游戏,看样子心情好多了,忍不住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张妍妍见了林秀,扑到她怀里,脆生生喊妈妈。林秀揪她辫子,“要不要吃凉面?”张妍妍不假思索,“可是我想吃面包。”林秀装作赞同,“那就吃面包。”张妍妍其实是都想吃,这招以退为进还是曹珠教她的,可惜林秀不上当。林秀看她辫子耷拉下去,整一个焉了气的小猫咪,终于不逗她,“我给你买根面包,明天当早餐吃。”张妍妍高兴起来,扑上来给林秀一个亲亲。林秀让她乖乖坐在凳子上吃凉面,自己去旁边小卖部买了一根面包。没错,面包是一根,而不是一只或者一片,是因为这时候的面包被做成鸡腿形状,串在一根一次性筷子上,可不就是一根一根的。林秀买完面包居然又看见那位高冷房东,他像往常一样坐在小凳子上要了份白味豆花,可见是真的很爱吃豆花了。和人点头打了招呼,曹珠妈妈突然问林秀,“星期五要开家长会,你家妍妍和你说了吗?”张妍妍还真忘了说,因为今天她只记得她爹回家的事情了,幼儿园小朋友家长会又频繁,林秀居然也不记得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