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学姓曾,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曾可人,长相又娇又俏,住在离吴家不远的一栋房子里,院子里种了花草,还有雪白的狗在地上跑,仆人来来去去收拾房屋,和林秀在电视剧里看过的差不多。张妍妍小声说,“好像图画书里面的图片。”林秀摸她脑袋,“喜欢小狗的话,我们以后也能养一只。”曾可人在前面听见母女俩的对话,转过头用一种奇艺的眼神看着张妍妍,温柔说,“你女儿真可爱。”林秀知道曾可人现在还没生过小孩,可能因为她的原因,也可能因为她丈夫,她不太在意,只当她的话是放屁。到了院子里,曾可人请林秀坐在椅子上,让人端点心和茶点给她品尝。她的小院子设计得非常西式,外面是草坪,草坪外面有一间圆顶小亭子,白色的漆柱显得很靓,和她穿着一脉相承的精致。相比起来林秀母女俩就普通多了,一致的衬衫加牛仔裤,头上扎着马尾辫,因为行路几小时带来的风尘仆仆,和对方格格不入,仿佛两个世界的人。林秀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她看见路上的仆人都在偷偷用余光打量她,指不定还在心里暗暗揣测,一会儿又好当作八卦见闻。曾可人仿若未见,热情说,“这是咖啡,有提神的作用。”林秀喝了一口,挺苦的,曾可人也没提,好像准备看她出丑。林秀觉得好笑,她不太爱喝咖啡,吃西式餐点,她是天生中国胃,觉得茶比咖啡好喝,中餐比西餐养生,但她好歹多活那么多年,耳濡目染也不可能做出失礼的行为。曾可人有点遗憾地看她放下杯子,热心说,“你刚来省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在这里住的时间久,大街小巷比一般人都熟。”林秀点点头,“其实是来给丈夫买东西的。”曾可人眼神一动,“一个人出来多不方便,怎么不让他陪你?”林秀耸肩,“他忙得很,据说他厂里有生意让他单独做,这是他第一次得到这种机会,恨不得天天呆厂里。”说完朝曾可人笑,“嗨,我一个女人,不懂这个。”曾可人意识却随着林秀渐渐飘远。其实她也过得不如看起来那么好,她丈夫炒股票亏了本,每天在家里大发脾气。她又因为丈夫年纪太大一直没法生孩子……她有时候会想起读书时候的张仲清,脸上总带着阳光的笑容。曾可人勉强收回思绪,“那他工作一定很赚钱吧?”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失言,幸好眼前的女人粗神经,也没注意到不妥,拉着她絮絮叨叨,“赚得不多,他说一个月百来块,老板不肯涨工资,不过我觉得没什么,工作稳定就行。”曾可儿立刻判断出她被骗了,张仲清告诉她他每月工资五六百,但从林秀的话来看,这个数应当是少了。她心里冷笑,但表面上还是附和。这场表面和善的交谈持续了将近半小时才结束,林秀带着女儿走出院子。张妍妍吃过不一样的小点心,但还是惦记着小狗,问林秀,“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养狗?”林秀牵着她的手,“不急,以后有的是时间。”第一天把重要事情做完,第二天林秀就有大把的时间办其他事情。她上午带张妍妍去爬山顺便看动物园,林秀以前在读书时来爬过这座山,那时候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同学没钱,就怂恿她一起逃票。票没逃成功,同学唯一一条没打补丁的牛仔裤被铁丝网刮坏了,和她抱怨了整整一个月。林秀想到以前的事情就觉得好笑,直到被张妍妍拉衣服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动物园里没几种动物,每只都病怏怏的,普通一些的有小猴子、小奶牛,奇怪的有三只脚的鸡、五颜六色的孔雀。张妍妍指着的就是一只大孔雀。她好奇问林秀,“孔雀为什么不开屏?”林秀被难倒了,幸好下一秒张妍妍被一头梅花鹿吸引住视线,盯着梅花鹿问,“它们长得不像梅花,为什么要叫梅花鹿?”逛动物园半上午,林秀感觉张妍妍就像一本行走的一百个为什么,差点把她掏空了。幸好很快到了中午,林秀带着张妍妍到半山腰的小摊吃午饭。午饭依旧是牛肉面,热辣的面汤上浇了一勺子牛肉,吃得人满头大汗。不知道是不是滤镜,林秀总觉得这时候的面好吃,虽然就一家破破烂烂的小棚子,不知什么地方引来的山泉水放塑料桶里,但就是比她后来在安装了空调,打扫得一尘不染的面馆吃的牛肉面还要美味。偏偏这时候吃饭的人少,老板就在旁边逗她家小姑娘,和她念课文挑山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