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片培根下入锅,周嘉善专注地煎着培根,连嘴角都因为专心而下意识抿紧。
等培根煎好,放进盘子里,周嘉善又煎了个荷包蛋。
做饭他可能没天赋,但怎样摆盘好看他还是有点审美的,他将涂满蓝莓果酱的面包片摆在盘子边缘,最后用保鲜膜将食物罩住。
他从冰箱里拿了盒牛奶出来放在盘子边,又给蓝秀风留了个纸条贴上。
做完这些,他想起昨晚没来得及做的事,他拿出昨天买的胶水,把蓝秀风开胶的鞋粘好。
周嘉善不管做什么事都会投入百分之百的认真,任何事情经过他手从不糊弄,要么就不做,要么就做到最好。
因而鞋子被他粘的很好,原先开胶的位置严丝合缝,一点也看不出来被粘过的痕迹。
大功告成,周嘉善将鞋子放回原位。
上午有早课,再不出门就来不及了,周嘉善没来得及吃上口饭就匆匆出了门。
周嘉善前脚刚走,蓝秀风后脚就睡眼惺忪地从卧室里出来,又做了一晚上噩梦,醒了就睡不着了,昨晚还没吃什么东西,肚子饿的难受。
推开门就是食物的香味,蓝秀风好奇的循着香味走过去,餐桌上和昨天一样摆着一盘用保鲜膜包住的早餐。
只不过今天比昨天丰盛了不少,多了培根和牛奶。
蓝秀风揭掉贴在牛奶盒上的便利贴,上面的字迹端正工整,一看就是认真练过的字。
寥寥几笔,告诉他早餐是给他留的,让他记得吃。
蓝秀风眉头紧蹙,拿掉盘子上的保鲜膜,脸凑近盘子闻了闻,闻不出什么来。
他用筷子夹起一条培根送到嘴边咬了一口。
三秒钟后,蓝秀风的脸像一张团起的白纸一样五官皱在一块。
如果上次的荷包蛋是被丢在海里泡了三天三夜的话,那么这次的培根就像是刚从油桶里捞出来一样,吃的满嘴豆油味儿。
他放下筷子,开始怀疑人生。周嘉善是不是想谋杀他?
蓝秀风捏捏鼻梁叹了口气,端着盘子走进厨房准备对这些食物重新加工一下。
上次的荷包蛋也是,他后来都是用水涮了一遍才吃。
粒粒皆辛苦,毕竟都是很好的食物,除了主人做的难吃以外,还是不应该浪费的。
他找了个小碗,把周嘉善留给他的牛奶倒进去一点,筷子夹起培根在里面涮了涮,试图用牛奶的味道掩盖培根的油。
可惜失败了,两种味道混在一起更难吃了。
蓝秀风索性放弃,干脆用水涮。
用水涮过的培根和煎蛋也回不到本来的味道,湿淋淋的味道也不太好吃,蓝秀风一口培根一口面包片,再就着牛奶一块顺进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