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长到六岁,也到了可以上学的年纪,母亲就把他送到了距离家最近的教会学校读书。
五十年前的马黎王国还没有进行教育改革,城市中虽然也有教会学校但形式上与现在的学校还是有很大不同。
相比起其他工作,在这种学校上课的工资并不多,有能力并愿意去做这种教师的人很少,所以当时这种平民学校实行的是“班长制教学”——即老师会先从学生中选拔出年纪较大且比较聪明的孩子,任命为“班长”,然后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着重为“班长们”授课,然后再让这些半大孩子教授更小的孩子知识。
这样既不会浪费老师们的时间,也能让更多平民的孩子学会读写等基本技能,也算是一举两得。
哈蒙·米切尔森就是因为成绩优异,很快便成为学校中年纪最小的“班长”。
因为他脑筋灵活,能说会道,经常把原本死板的内容讲得有声有色,即使是年纪比他大的同学也对这位“小班长”很服气。
做“班长”也是有工资的。虽然比起成年人来说工资并不多,但到底也是一项收入,对挣扎在贫困线上的母子来说也很珍贵。
后来哈蒙·米切尔森授课的经验越来越多,等到十一岁时他已经可以承担起一位教师的角色,干脆就在这所学校继续任职,等到了年纪就能参加资格考试,到时候就能正式成为一名教师了。
如果哈蒙·米切尔森当初按照这条道路继续走下去,也许现在依旧会在教师这个职位上继续发光发热,可人的命运从来不会按照人们自己的预设进行。
就像他的父亲从来不会想到自己的纺织厂会在一夜之间全部烧毁一般,哈蒙·米切尔森也在十一岁时遇到了属于自己的转折点。
在他十一岁那年的冬天,他的母亲因为过度劳累和常年营养不良,在一场风寒中去世。
而几乎是同时,他这个“十一岁的小老师”引起了学校的资助人之一——老威廉·布莱恩的注意。
老威廉·布莱恩,也就是现在的首相布莱恩的父亲,是一位在新科伦堡一带很有威望的绅士。
往前数两代,老威廉·布莱恩的祖父是当时佛玫兰侯爵的第三子,算是没有继承权的贵族旁支。
不过这种血缘关系已经在一代代的传承中变得十分稀薄,老威廉·布莱恩还能与侯爵家保持往来靠的还是自己的本事。
他在与年仅十一岁的小哈蒙交谈后,当即认为这个与自己的儿子年纪相仿的少年是个可塑之才,并表示自己愿意在他身上进行一些“投资”。
他愿意暗中运作,资助哈蒙·米切尔森进入公学接受更好的教育,但相对的,当他学成后也要为布莱恩家族效力。
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提议。
在教育改革前,进入公学就意味着半只脚踏入上流社会,他的同学都是来自非富即贵的家族,这些都将会成为未来的人脉——哈蒙·米t切尔森早早就明白了这一点,自然也不会让这个机会白白从手中溜走。
等到第二年,12岁的他就在老威廉·布莱恩的推荐下进入佛玫兰公学就读,并在18岁顺利毕业。
毕业后的一段时间里他按照老布莱恩先生的安排,进入地区政府担任文职工作。
后来当小威廉·布莱恩开始参加地方议员选举时,他为了能让其当选也出了不少力。
可还没过两年,在他21岁的那一年萨克斯姆海湾战争爆发,马黎皇家海军开始大规模征兵。
不知道是谁的选择,总之哈蒙·米切尔森在1088年加入皇家海军,服役三年后退役,退役时拥有中尉的军衔。
后来也是凭借这层关系,在鲁斯特公爵开始召集成员组建治安所时,已经成为下议院议员的威廉·布莱恩将他推荐给了老公爵。
当时治安所系统刚刚弄出雏形,第一批进入治安所的治安官们除了贵族的后裔,大多也都是退役的军人。
老公爵本身就是皇家海军出身,对同样出自皇家海军、并有过真实战绩的哈蒙·米切尔森自然是有好感的。
而哈蒙·米切尔森也没有辜负这份期待。
他本身就头脑灵活,不但勤恳能干还非常擅长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很快便赢得了治安所上下的一致好评。
之后的事情利昂娜大致也都听说过:从1095年开始,他接连捣毁了十数家深埋在庞纳城中的销赃店铺,并顺藤摸瓜抓获了很多路匪和当时十分著名的几个大盗,还在捉拿盗匪时左手受了伤。
后来他还推动了有关销赃法案的完善,严格规定任何商铺或个人都不能接受来历不明的赃物。
如果收到了,只要事后向治安所举报,经过核实便可以得到一笔奖金和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可一旦发现,不但会面临巨额罚款,要是赃物价值过高还会与盗贼一起上绞刑架。
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销赃”成为庞纳城中的小偷和匪徒最犯难的事。
再加上后来法律开始对盗窃和抢劫的判刑进行巨大调整,确立了“盗窃从轻,抢劫从重”的原则后,庞纳城中虽然盗窃案和诈骗案开始增多,但暴力抢劫案有了显著的下降。
也许每个人都是这样,一面天使一面恶魔。
哈蒙·米切尔森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勇敢捉拿大盗,也可以是为了避免麻烦,拿两个小偷的命去给一个无头公案顶罪……
也许在他看来,两个屡教不改的小偷可能也没有活着的价值。
让他们顶罪既能平息李维德特子爵的怒火,又能让庞纳城少两个寄生虫,难道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吗?
利昂娜闭闭眼,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压下,这才继续看下去。
1101年,哈蒙·米切尔森升职为总警司,正式成为高级治安官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