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不但有了继父,还有继母。
那年,我思考了好久。
是该称他们继父和继母呢,还是该称他们为养父母呢?
纠结了好久,直到有一天,我亲妈又回来了。
还带着一个大肚子男人,年龄比我妈至少大十岁。
我亲妈说,这是她的销售经理,她还说,她是医药公司的业务员。
这次出差路过,就是为了看看我。
但我不信。
经理和女下属一起出差,哪有两人住一个房间的?
那时候年龄小。
以为是他们上班的医药公司太小,为了省钱吧。
母亲给了继父继母两万块钱,说是我的生活费。
然后,母亲再也没有回来。
继父很快就把两万块钱数输光了。
那是2000年左右的时候。
两万块钱,是巨款。
于是,继父让我找我亲妈要钱。
我去哪里去找我亲妈啊?
继父不但打继母,还开始打我了。
因为,我不能给他赚钱了。
确切的说,是不能赚我亲妈的钱了。
继父打人很凶,是那种往死打的。
继母个子很小。
每次,继父喝完酒,或者打牌输了钱,就会打我们。
我年龄小,继母个子小,我们也不敢反抗。
但是,我却养成了一个优良习惯。
忍气吞声!
就这样过了几年。
终于有一天,我忍受不住了。
我反抗了。
我把继父暴打了一顿,揍的他跪地求饶。
我恶狠狠的说,你要是再打我妈,我就弄死你。
我说的我妈,指的是我继母。
然后,我又给我继母跪下,感谢她对我这么多年的照顾。
毕竟,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我把家里唯一的破缝纫机卖了,拿着一百块钱,离家出走了。
我是躲在火车座位下面逃票,才来到沿海城市广海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