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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琴阁就在沈府后园的望秋湖边,与太太的画庐隔湖相望,这婆媳两个分外投缘,连各自沉浸的精神世界也在一处。死去的沈沅一定很爱沈大奶奶,这琴阁是专门为她建的,就连松风园也是为着沈大奶奶改的名子。听说之前名叫“腾文”院,正搭配二爷的院子“广武”,只是沈大奶奶闺名竹月,又酷爱抚琴,所以根据一首什么“松风冷、竹月凉”的咏琴之诗,改了院名。

方初晴对望秋湖边的情况很感兴趣,但她在松风园什么都好,就是被限制了行动自由,总不让她到外头去逛。看来毒奶水事件的余威仍在,害她三个月来除了去针线房拿衣服,就没出过院门。

开始时,她倒不觉得太闷,她在现代是学计算机的,常常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一天,宅得很。而且来到这个完全不知是哪个时空的世界,她有太多的东西要学,那些衣料首饰、家具摆设、礼仪规矩,她都要从头认识,免得被人发觉古怪。

还有,女人多的地方话题就多。因着沈大奶奶是寡妇,松风院每天大门紧闭,除了无思和无我两个还不算男人的小东西,除了赚管松风园的赵管事定期来回报正事,除了偶尔有小厮来传话儿,满院没一个雄性动物,所以女人的八卦之火就格外热烈。

方初晴总是假意做点什么事,努力消除自己的存在感,悄悄装成活动布景板,躲在一边偷听丫鬟、婆子、媳妇子们聊天。虽然吧,主人家的往事和内幕,下人们不敢随便议论,但听点无关紧要的小道消息还是挺有意思的,也算是她被困深宅的娱乐活动。

原来沈家并不是那种历经几代,根基深厚的豪门,从真正发迹到现在权倾朝野也不过是第二代,算是暴发户的地位。太太出身一个很有名望的书香门弟,沈老爷沈之道凭借太太的嫁妆白手起家,十年间奇迹般的挤身于江国的豪富之流。之后他两个儿子沈沅和沈澜又和当今的皇上江无忧搭上了关系,以太子党的身份出朝入仕,混到了和皇上拜把子称兄道弟的地步。沈沅虽然几个月前死了,但沈澜军功赫赫,已经成了朝廷不可或缺的人物。

正因为如此,沈府的家生子也只有一代,所以府内虽然仆从众多、关系纠葛,但还没到错综复杂、奴大欺主、牵一发而动全局的变态地步。

至于说沈府的四位爷的为人和品格如何,倒有一套口诀似的民谣来形容,称为:一君子、二魔头、三精细、四圣人。

很好理解,死去的沈沅是人品最好的,但所谓好人不长寿,于是乎……君子年方二十八就挂了,留下三个祸害活千年。

二魔头不用说,就是混世魔王的个性,任谁也管不了,又野又凶。三精细也好理解,为人精明,如果长了毛就是个活猴。说到四圣人嘛,从字面上解释貌似于文学有关,其实他这四圣是指……吃喝嫖赌。

正是这位四圣人、四爷沈洛,在方初晴第一次拜见太太时闯了祸,后来一打听,那天他倒还真是赏花去了。翠云班是和政城首屈一指的高级“娱乐场所”,他们从马国进口了一种名为幽露的奇花,据说此花开放时绝丽无匹,那独有的风姿无法用语言形容,但它一年却只开一次花,还得是在清晨露水初降之时,等太阳一爬上头顶,花儿就凋谢了。也正因为花期短,开花难,才引得有钱有闲的人竞相观看。

眼看幽露花结出了花蕾,沈洛和几个只有风流而没有才的风流才子朋友打赌,看谁能守到幽露率先开放。于是他不眠不休的泡在翠云班三天,除了正常的生理循环,一步也不离开那盆花,非常够毅力,结果自然是他赢了。

他高兴之下难免发了“才子”脾气,放浪形骸,卸了衣妆打算和班子里的姐儿做点“正事”,没想到正在努力奋斗,却突然犯了旧疾。

不过……话说……他的这种庆祝方法也实在很奇特的,绝对“性”情中人。

至于他到底有什么旧疾,据方初晴旁敲侧击地打听,料想是病例特殊的癫痫类,先抽羊角疯,最后过渡到四肢麻痹,整个人处于木僵状态,要用特殊的针灸方法来缓解。

那一次他可能因为沾了酒色,而且身体过度疲劳的关系,病势极为沉重,在家足养了一个月才完全恢复。请最有名的大夫、吃最好的补品、花银子像流水一样,不出三奶奶田玉清所料,钱是从公帐上出的。

太太宠四爷,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过沈洛也很会哄自己的娘,硬说他守着幽露花是为了太太。满府里谁不知道太太最爱画花儿,偏偏太太的四个儿子中,唯有他画得一笔好丹青,那天还真拿了幽露花的画儿回来,心疼得太太眼泪汪汪,觉得儿子是为着自己才累得犯的病,不但没责罚,还镇日价嘘寒问暖,气得田玉清直跳脚,来找粱竹月唠叨了好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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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来的第一次

更新时间2010-1-149:11:10字数:2280

当四爷身子大好了,太太才想起两个金孙的奶娘来,高兴之下赏了匹天蓝色的贡纱。方初晴看过,那面料垂感一流,虽然很薄,穿起来凉快,却一点不透亮,非常适合做夏天的衣裙。

不过她觉得穿一身天蓝色不太好看,干脆借花献佛,为了搞好关系,拿那匹布给自己、依依、阑珊和维维每人各做了一件上衣。事前,她根本没和依依和阑珊说,只让维维送了布料去针线房,然后选了不一样的式样。至于尺寸,但凡府里的下人们做过一次衣裳,针线房的人都会记下数字,省得下回做的时候耽误时间,除非这人的身材变化太剧烈才会重新量过。

所以当衣服拿来的时候,依依和阑珊极为意外,很承方初晴的情。其实她们的衣服多了去了,自然不在意别人孝敬,可官还不打送礼的呢,何况贡纱也不是人人都能得到的,那份心总是真诚。也因此,她们对方初晴的态度熟络了些,尤其阑珊,那是个直性子,喜欢不喜欢全写在脸上。方初晴一直奇怪她这样没心机的人是怎么在大宅门中生存到现在的,居然还全息全影儿的没伤残。

总之,方初晴在沈府的日子过得挺舒服的,但凡事有限度,眼见无思和无我就要过百日了,她终于感觉自己像在做一个豪华监狱一样,在院子里待不去了,想出去透透风,哪怕一次也好。

把自己的意思和维维一说,维维露出为难的表情道,“大奶奶和王妈妈不愿意姐姐出去,也是怕有人起了坏意,到时候姐姐的好日子只怕要到头了。”

所谓好日子,是指方初晴每月的四两月银。

她够争气,在小厨房的调养下,奶水很足,现在乐滋滋的一人拿双份的钱。不过她怕胖,一直背着人在自个儿屋子里苦练瑜珈塑型,一早一晚还绕着回廊猛走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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