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那狗东西这么厉害?那你怎么和他打的不分上下,你不是更厉害?”乐清软着嗓子,圆润细滑的脚趾在罗兰肚子上打圈,眼中尽是戏谑。罗兰看他波光流转的样子,就想扑上去啃他,却不敢,乖乖回答,“好像很多年前那血族受了伤,陷入沉睡50年,现在还在恢复。”“不过我还小!等我再过几十年!即使全盛的他我也可以打过!”听到了自己要的信息,乐清就倏地抽回脚,钻进被子里,哼唧地睡觉去了。惹得罗兰一个人浑身冒热,却无处发泄。01雪逐渐消融。狼人的动手能力很强,按乐清的话来说,就是野性十足。即使是女性狼人,也大都长得壮硕,除草种田什么都能干。和他们呆在一块,乐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力不能扛的小弱受。倒不是他思想不直了,乐清算是个腐男。亲王沉睡的那五十年十分无聊,他也没兴趣花大把时间去精通一个东西,于是就迷恋上了小说。从“霸道王爷爱上丑丫鬟”到古早狗血渣攻贱受文,当时看的是眼泪一把把,现在的乐清只觉得那些文章有让人脚趾抠地板的尴尬之感。最近人类世界的文就正常了许多,他最喜欢的是呛的一些读者吐血的逆cp弱攻文。手上拿着根胡萝卜,乐清坐在罗兰家门口的长椅上,椅子上铺着柔软顺滑的皮毛,嘴里一口一口啃着。阳光总算是带了些温度,乐清杏眼乌溜溜的,瞅着外面走动的狼人。怎么离开狼人族,成了乐清现在最烦恼的事情。他曾经给自己贴上假胡子,衣服里塞很多棉花,假装自己是外出的狼人,却罗兰一把捞回家。他也曾和罗兰大吵大闹,直接表明自己要走,要去拯救世界,罗兰这个壮狼却哭爹喊娘趴在他面前,就想生米煮成熟饭,差点名节不保。“怎么办呢?”又是咔嚓一口咬下一块胡萝卜,乐清虚着眼睛。02罗兰转了转酸痛的胳膊,春天来了,狼人族要忙的事情很多,今天他搬了一天的东西,腰都快断了。“我走了!”和其他狼人打了声招呼,罗兰就有些急切地往家里跑去,他的乐清大人又软又香,自己要好好地去揉捏一番。春意正浓,虽还有些寒气,生机却已经回到了村庄。路上的狼人见到罗兰脸色那掩不去的雀跃,都有些揶揄。罗兰更得意了,全狼人只有他的伴侣这么娇嫩可爱!想着那血族的样貌,罗兰脚步更快了。还没走到家,罗兰竟然在一个街角看到了有些熟悉的背影。“不会是乐清跑了吧?”立刻大步流星往那走去。行走的长发女子突然感觉自己的手臂被大力拉住,一个趔趄,缩着肩,也不敢回头。罗兰觉得自己有些冲动,忙松开手,“请问…”那女子如柔荑一样的手划过耳边,将长发撩至耳后,慢慢转身。桃花眼微嗔,秀眉微蹙,下半张脸虽然被遮挡住了,却就是能感觉到这是个玉体香肌的美人。女子细声细气的,“怎么了。”罗兰还是觉得有些熟悉,剑眉拧着,就想伸手去解开女子的遮面。谁料那女子看着妩媚纤弱的,哭喊起来真是大声,那有些尖的哭喊声瘾来了一群狼人,有去哄的,也有来责备罗兰的。“不是,别挡着我!”罗兰想拨开围着的人群,怎么也要看到女子真面目。“罗兰,看你痴情的样子,没想到是个色胚!”“就是啊罗兰,怎么能这样!”急得团团转,罗兰好不容易挤到另一边去,哪还有女子的身影!03坐上了离开狼人族的旅游大巴,乐清也没放松,谁知道大巴上有没有熟悉的人!这不,刚驶了一两个小时,前面坐着的狼人就总抛来探究的目光。你看你马呢!乐清无奈在下一站就下了车,可怜的乐清,包里面全是自己的金银珠宝,对于他这细腰盈盈一握的弱受来说,实在是太重了。这可是他的家当,乐清永远不会抛弃的。下车的地方比罗兰的村落要摩登很多,也比狗东西亲王的古堡热闹不少。至少这街道能看到电玩城!能看到电影院!还有青楼一样的神奇地方!女装的乐清十分纤细动人,路上的血族狼人频频侧目,引得乐清更是玩心大起,不想再换装扮。一不做二不休,乐清带着自己的金银珠宝,干脆钻进了服饰店,想买上几件勾人妩媚的衣服,虽然他一马平川。这些衣服倒是和人类差不多,看来都是生活在地球上的生物,不管是哪一头,审美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