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莉:“那你要杀了我吗?“
“你觉得呢。“
他的视线压在她的身上,差点让她背脊一麻,一个没站稳,撞上他手上的刀子。
下一刻,埃里克的膝盖往上一顶,架住她瘫软的身体。
“站稳。“他冷漠地命令道。
要不是了解他的性格,薄莉几乎要以为他看穿了她的性-癖,在用这种充满侵略性的言行引-诱她。
“你到底要干什么?“薄莉移开视线,眉头微皱,强装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我回来是为了换衣服去庆功宴。你要是不想杀我,就放我离开。“
埃里克看着她,像是要用视线塞住她的口,让她无法说话。
又开始了。
她最近总是这样,忽冷忽热。
明明上一刻,她还在朝他微笑,浅褐色的瞳仁明媚清激,仿佛只能看到他。
但下一刻,她听见里弗斯的声音,就将他撒在一边,去跟里弗斯商讨案件去了。
这让他的胸腔感到一阵可怕的痒挛,不舒服极了。
然而,这只是开始。
在此之前,他一直抑制着自己的好奇心,无论薄莉做什么,都不会去探究深层次原因。
薄莉设计鬼屋,无论是形式还是商业模式,都非常新颖。
她对于法律的认知,也远普通人一一对大多数人来说,碰到抢劫或盗窃
,都
不一定会报警,她却已经学会了钻法律的空子。
甚至找到一位律师,无偿为自己打工。
其实,她从未掩饰过自己的过人之处。
克莱蒙是一个胆小、短视、意志力极其薄弱的人。
如果不是被栽赃偷金怀表,埃里克可能都没有注意到,有克莱蒙这样一个人。
他甚至没有给克莱蒙下达心理暗示,只是看了她两眼,她就吓得面如土色,一个劲儿地打哆嗪。
然而,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克莱蒙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神色从容、镇定,甚至想要救他。
他跟踪她,用刀锋敲她的牙齿,她也只是出了一些冷汗,没有像之前那样吓得魂不附体。
她甚至想要拉拢他,跟他另组一个马戏团。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没有拒绝。
一路上,他明知道她身上处处是疑点,但从未想过深究一一不管她是什么来历,有何目的,都无法对他造成威胁。
她的生死,在他的一念之间。
假如她真的不怀好意,他可以直接杀了她。
谁知到后来,居然会下不了手。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他不可避免地对她产生了好奇一一她的言语,她的行为,
她的愚法,她的真实身份。
她是一个非常随性的人,但那种随性,并非后天造就,似乎生来便是如此。
她的笑声,眼神,走路姿势,谈吐举止,路周围人毫无相似之处一一仿佛有一
个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灵魂,钻进了这具身体里。
美国的法制并不健全,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亡命徒逍遥法外,郊外拦路打劫的强盘比比皆是。
普通民众遭遥诽谚,只会自认倒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