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若是没有刘仁轨的阻拦,此人应当早已死在了刚才的挥刀之间。
他收刀还鞘中说道:“您之前找他领路的时候就多给了打赏,可他还不是在意图逃亡的时候对您动手,这种人……”
“不是!”那躺在地上的瘦猴儿顶着额上的冷汗,自唇齿间挤出了斩钉截铁的两个字。
可断指的剧痛、桌案的撞击和手臂上失血带来的浑身发冷,让他难以继续将话说下去。
他想说,他不是要行刺刘仁轨。
“对,他不是要对我动手。”
在他意识恍惚之间,听到了一道声音响起在耳边,正是刘仁轨走上前来,将地上的那把匕首拿走。
“他是想以自残之法躲避出征。”
但还没等他为这句看明白他意图的解释而觉心头一松,就已听见刘仁轨紧随其后的下一句,“愚蠢得很!”
这位长者在征兵之时让人觉得严肃又可靠的面容,在此时已凝结成了寒冰。
他几乎都要被冻结在这表情之下的时候,又听见刘仁轨厉声问道:“你不知道朝廷的规定吗?”
刘仁轨望向这犹在血泊之中的年轻人,不知道自己该当如何去说。
说对方的这句愚蠢真是一点不错。
早在贞观年间就有律法明言规定,为了逃避兵役而自折手脚之人,不仅不能因此而随意免除劳役,反而要遭到惩处,在永徽律中更是将其再度明言。
其结果是要遭受一年半的徒刑。
比起之前的兵役,只怕结果还要惨得多。
逃亡已是重罪,自残更是罪上加罪。
可说他不知法令规定,又仿佛也不对。
姑且不论,府兵本就不是从下三等民户中选出来的,就说……
在他意图夺刀之前说出的那些话,何尝不是想要得到律法界定的“公平”待遇。
无论是出海阵亡士卒的名字和事迹被得到妥善的记录,还是出征百济的府兵得到对应的奖励,都本应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却并没有如他所期待的那样落实。
那还谈什么法呢。
这么说的话,他或许理解对方这举动的意思了。
刘仁轨心中慨叹,只能转而朝着那站在一边的士卒说道:“去找军医来。”
他说话间,已用手中的匕首一刀割开了自己的衣摆,快速地捆扎在了地上那位的身上,为其完成了简单的止血。
可在他完成这一切后他却发现,那巡营士卒并未离开,而是
()依然站定在原地。
刘仁轨皱眉,“还不去?”
他的脸上闪过了一缕难色,“若如此的话,对外该当怎么说?”
方才其余经行过的士卒都听到了此地的动静,他将意图逃营之人押解到此地的事情,也自然是有人知道的。
可现在这个先想逃离后想自残以躲避兵役的人,却要得到妥善的医治,这话传出去,其余人等该当怎么想呢?
法律为何要对福手福脚之人施加惩处,还不是要警告其余人等不要想着能够抱有侥幸心理,选择这等错误的办法逃避责任。
那么此番这出逃营的情况也该当是同样的!
若不将他作为典型以儆效尤,难保不会有人从中效仿。
现在海航尚未出发就已是这样了,到了百济境内,人生地不熟的,恐怕会更加麻烦。
而他作为巡营的长官,自然不愿意见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他却并未看到,当他做出这句“提点”的时候,刘仁轨的面颊抽动了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