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mb春节后就关门了。”
陈川到酒吧门口的时候,看到季辞正站在紧闭的大门前,望着已经黯然失色的灯牌。路灯投下昏黄的光,她的脸庞似乎比灯牌更为黯然。
“我们已经好些年没有聊到numb了,我就没有跟你说。”
“至少我还看到了它一眼。”季辞低声说。陈川感觉她的状态变了,她似乎已经开始接受记忆中的事物正在陆续消失这个现实。
陈川不知道她身上又发生了什么,但也许就他所知的,就足以让她发生改变。
他想等她说些什么,但她只是半蹲下来,用一张纸巾仔细擦掉门窗和墙上的灰尘,露出之前的彩色涂鸦。只是在手机电筒光的照射下,那些涂鸦也失去了昔日神气,斑驳的颜色显出一种肮脏,肮脏得好似成群结队的老鼠。
前天在建材城分开之后,季辞和他就几乎失去了联系。中间她问了一句李霄雨你认识吗,就再也没有回他的消息,也不接电话。他知道柯如意这么一闹,季辞恐怕已经完全灰了心。
但他还怀着一线希望,他想告诉季辞他和柯如意是真的已经断了,他还想告诉季辞,他已经去找过柯凡,老屋的事情暂时不用烦恼了,他也不会再逼迫她出让老屋。
但季辞迟迟不说话,她好像兴趣完全在numb上,已经忘记了叫他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
他于是说:“想进去看看吗?”
季辞果然有兴趣,她回头:“可以吗?”
他好像和小时候一样,再一次找到了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他带着季辞绕到就把后面,找到了一个玻璃缺损的窗子。窗子用的还是老式的铁插销,他小心地取下一块碎玻璃,手伸进去撬开已经生锈的插销,两个人一起从打开的窗子翻了进去。
numb里面还是老样子,只是已经完全失去了生机。桌子椅子凌乱地挤在一起,上面甚至还有一些剩着残酒的瓶子。空气里弥漫着灰尘和霉烂的异味。
季辞走到舞台上,上面凌乱不堪,盘踞着大堆的老旧电线,话筒支架倒在地上,金属杆上锈迹斑斑。陈川跟在她后面,悬空的蛛网不停地拂到他们脸上。
这个眼下像个盘丝洞的地方,就是他们高三的时候,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组成乐队,一起演出的地方。
“我过去没觉得它这么小。”季辞用手机灯光四下照着。这个伤痕累累的舞台狭小到不可思议,很难想到当年居然装下了他们乐队四个人,还有架子鼓、琴和贝斯。
“过去总觉得numb里有很多人,几百上千。”季辞说,“但现在看,这里也就七十来平吧?怎么可能装下那么多人。我怎么会有那种幻觉呢?”
“小时候总是觉得什么都很大。”陈川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洗澡的盆吗?我小时候总觉得可以在里面游泳。但是大学毕业回来,搬家的时候在我妈洗手间看到那个老盆,才发觉也就比脸盆子大点儿。我当年到底怎么想的,怎么会觉得可以在里面游泳?”
季辞点了点头:“小时候觉得小陈河就是江,长江一眼看不到对岸,应该大得跟海一样吧?等到后来见过了海,再回来看小陈河,才发觉它怎么那么小,那么窄。”
陈川把倒在地上的话筒支架扶起来,才发现它已经立不稳了,歪歪斜斜的,只能让它靠在凳子上。
“numb怎么会开不下去?现在经济环境好了,大家不应该更愿意来这种地方吗?”季辞在房间中缓缓走动,查看每一个熟悉的角落,“我记得老板说,这房子是他自己的,所以不用操心租金。就算赚不到什么钱,也会一直开下去,大家想玩儿就能一直玩儿。”
陈川笑笑:“你以为老板是开不下去了吗?他是赚大钱了。”他往窗外指了指,“这里,整个这一片,都被一个大老板买下来了,要做一个新的文化广场,亲子主题的,还要搞电影院。”
“穷鬼才搞艺术,你见过哪个穷鬼变有钱了还心甘情愿继续搞的?”
季辞沉默着,指尖划过墙上的那些装饰相框,划到哪儿,哪儿就从厚厚的尘土中现出长长的一道痕迹,像是飞机划过云层。从尘土中露出的照片,都是numb的老板曾经参加各种演唱会、摇滚现场的记录。在当年的江城,那个大家都还在用Q===Q聊天室、玩论坛的年代,这些都是特别新潮、特别前卫的体验。老板曾为这些照片津津乐道,但如今他什么都没有带走,只能证明已经毫无价值。
“那你呢?也是因为后来跟着你爸做生意,赚到钱之后就不想玩音乐了吗?”季辞低声问。
当年陈川想做乐队,拉上了季辞一起。季辞会唱歌,陈川教会了她弹一点贝斯和吉他。季辞那时候在火箭班压力大到几乎抑郁,玩乐队给了她一个喘息的机会。她热衷了一段时间,但她很清楚,她只是为了排遣压抑到极致的情绪,对音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
但季辞觉得陈川和她不一样,陈川是有一点音乐天分的,至少有那么一点。
陈川会打架子鼓。即使放到现在的江城,都十分罕见。陈川的架子鼓是自学的,鼓是借的numb老板的,陈鸿军就算再有钱,也绝不会给陈川花哪怕一分钱在音乐这件事上。陈川通过看书、看网上的视频琢磨了好几年,竟然学得有模有样。
他还写过两首她觉得很好听的歌,发在网上后,有一首居然有人来找他买版权,但被他拒绝了。
陈川是真的喜欢过音乐。
“我记得上次在老屋,你跟我说是岁数到这里了,所以不想搞了。”
路灯的光从窗外打进来,正好落在季辞的脸上,她的眼睛漆黑雪亮,陈川感觉对她无法说出谎言。
“在省城读大二的时候,有一天我跟几个同学出去逛街,地铁里看到一个跟我们差不多年纪的人在弹吉他唱歌,唱的是崔健的歌。说真的,唱得真的不错,比我唱得好。我们几个就站那里听了一会儿,我有个同学往他的吉他包里丢了两个一块钱的硬币,让他唱点没听过的、好听的歌。”
陈川顿了一下,“你猜他唱了首什么歌?——把我枪毙了我都不可能想到,过了两年居然能在省城的地铁里听到有人唱我高中时写的歌。”
“啊?”季辞也觉得不可思议。
“你肯定觉得我应该蛮高兴吧?觉得遇到知音了。”陈川说,“但我那时候完全没有这种感觉。那个人做了一点改编,蛮有特色的,我本来打算跟他聊聊。但他唱完的时候,我那个同学往他吉他包里丢了一张五块钱,说他唱蛮好的,找他要了张名片,说有个姐姐月底结婚,问他能不能去演出唱两首。”
“我当时突然就感觉,什么艺术啊、梦想啊、情怀啊,都是一场骗局。你在那儿辛辛苦苦地练啊琢磨啊熬心熬血啊,别人就把你当个乐子,看个热闹。
“我写的那首歌算什么?我过去以为它是无价的,实际上两个钢镚儿就能点歌,五块钱就能打发。我那首写了几年的歌,我觉得唱完了我的青春的歌,值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