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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再等等,过段时日,等我安排打理好一切后就带你离开。”

“好。”程暮应道,不自觉地勾起唇角,面色中都洋溢着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

周牧晨握住了挽在自己臂膀上的那只手,道:“到时候我们一起离开这个城市,去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地方,可以开一家私塾给穷人家的小孩子们讲课,再开一家书店卖各种字词书画,或者别的什么都好。小暮,只要你在我身边,怎样都好。”

“哥,我会一直陪着你的。”程暮转过头望向那人,月色下,他的瞳孔中满是对那人的爱意。这爱意中还包含了许多诸如信任与崇拜一般的复杂情愫,共同缠绵在无尽的眷恋之中。“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周牧晨也转过头去与他对视,半晌后忽然轻声开口道:“小暮,以后就别再总穿绿裙了吧。”

“可是…可是老爷…将军会生气的…”程暮不自觉地移开视线,低下了头,声音也越发的轻了,“我…我也不想的,是我不好…对不起…”

“小暮,我是想说,你怎样我都喜欢,穿什么也都好看。但是你首先是你自己,所以你可以,也应该活成你自己的。”周牧晨仍深深地注视着那人,道:“从前你很爱笑的,那时每次一见你的笑容,我就觉得自己看见了全世界最好看的人。所以以后你也要多笑笑才好啊,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小暮。”

程暮闻言抬起头来重新望向那人,点点头笑了,眉眼弯弯的。而后他便更加挽紧了那人的臂膀,轻轻地靠在了他宽厚的肩头。被泛滥爱意包围的夜色里,天真的少年是真的相信美好的未来就在眼前。他坚信着他的爱人是最伟大的勇士,身披铠甲,乘云而来,会带着他逃离深渊,奔赴另一个世外桃源。

“明日要举行军事演练,父亲回不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周牧晨笑道。

“好,只要是和你在一起,去哪里都是好的。”程暮紧紧地靠着那人,面带笑意,闭上了眼睛。

可是夜色之中,谁也没有看见,一个身影自转角隐蔽处闪过,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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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

第二日清晨,晨光微熹,府中的下人和门口的守卫士兵们都还在懒洋洋地打着哈欠,周家大少爷已然悠哉悠哉地出了门。只不过今日倒是古怪的很,他未骑马也未乘车,而是由一顶轿子抬着出了府,谁也不知道那轿子里还藏了个人。

程暮坐在轿中,有些紧张地攥紧了手心,不自觉的微微咬唇。一旁那人看他这副模样,不禁轻笑一声,拉过了他的一只手,温厚的掌心轻拍于上,安抚道:“好了,我们已经出来了,不会有人发现的,别担心。”

闻言,程暮才松了一口气似的放松了几分,却又突然想起来了什么,问道:“那个军事演练,你不去,将军不会怪罪吗?”

“今天他不会管我的。”周牧晨耸了耸肩,道:“放宽心,别想那么多了,开心一点,今天是专程带你出去玩的。”

两个时辰后,轿子稳稳地停在了北平城郊一处宅院的门前,院门牌匾上写着“白露蒹葭”四字,却已微微蒙尘。看上去这里像是一所无人居住的宅院,已然空置许久了一般。

“这是你小时候住的地方!”程暮刚一下轿便觉得周围的环境十分熟悉,想起来后便有些惊喜。他已许久未曾离开周公馆的那一方天地了,年少时的美好记忆纷至沓来,让他倍感亲切。

“也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周牧晨牵过他的手,道:“走,进去看看。”

这所宅院是周家的老宅,周行秋早年刚入仕从军时便携家人住在这里,直到后来才搬去了如今的周公馆,并将这处宅子丢给了周牧晨管理,这里也便成为了一所少有人知的别院。那时候周行秋的夫人还是林笙月,周家也还只有他们一家三口人。这里地处北平城郊,虽位置偏远,不如市区内繁华鼎盛,却遗世独立,别有一番清静闲适的美感。且白露蒹葭虽没有周公馆那么大,却承载着周牧晨少时的许多美好记忆。

小时候,他听母亲说过,他的父亲周行秋出生平平,却凭着自己一身的本事白手起家,才逐渐拼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番天地。而母亲林笙月本是大家闺秀,却被周行秋的果敢坚毅俘获了芳心,认为他绝非池中之物,于是不顾门当户对和父母的阻拦,毅然决然地嫁给了周行秋,心甘情愿地为家务之事亲自操劳,甘愿做一个相夫教子的普通妇人,怀着满心的爱意对丈夫做出最大的支持。那时候,周行秋事务繁忙,每日都为军政之事忙的焦头烂额,在家的时候很少,所以周牧晨的记忆中也大多都是母亲在那时的样子。那时候,林笙月有时会在屋里绣花,有时也会在院中陪他读书,家里没有下人,她便也需要日日都忙着亲自准备一家人的晚饭。对了,那时候父亲再忙也会回家吃饭,关心他每日的功课,母亲也总是对父亲笑着的。是这样美好的时光和年纪啊,他便也是在那时遇见了程暮。

白露蒹葭十几里之外的位置有一处小村落,那里便是程暮家所在的地方。村子很穷,不过四五十户人家,人口也不算多。这个村子里的人都靠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过活,农闲时也会有人出海捕鱼以贴补家用。这里的人十分爱喝自家酿的青梅酒,几乎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有一棵青梅树。到了青梅成熟的季节,树上便是硕果累累的青绿的颜色,酸甜的清香都融进了微风里,和蓝色的天空一起构成一幅唯美的田园风景图。而后青梅又被采下酿酒,那酒香纯厚,飘香十里。周牧晨有幸偷偷地尝过一次林笙月自那里买回的青梅酒,那一口的滋味,他至今难忘。

后来,他便也在白露蒹葭的院中种下了一棵青梅树,等待着它有一天可以结果开花。那时候林笙月给周牧晨请了一位教书先生,每日就以白露蒹葭为学堂教他读书。小孩子毕竟贪玩好动,那村里的孩子们成日里总是成群结队地跑很远去玩闹嬉戏,常常会路过白露蒹葭的门前。先生垂垂老矣,讲起知乎所以的课来十分枯燥无味,周牧晨便会不自觉的被同龄玩伴们玩闹的欢笑声所吸引,生出羡慕之心。可他也只敢偷偷地往外看,否则被先生抓住的话,就会挨好半天的训。

突然有一天,周牧晨在那一片嬉戏声中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人。那是个长的很漂亮的男孩子,就像小女孩一般水灵灵的好看。只是他个头小小的,有些瘦弱,比起那群孩子矮了半个头。他被小伙伴们排斥在外,孤孤单单地跟在人群后面,远远地不敢上前,却又十分渴望能够融入他们。但时不时的那群小孩儿还会转过来戏弄调笑他,道:“程暮,你就是个病秧子,柔柔弱弱的哪里像个男子汉!你别跟着我们了,你只配和那些女娃娃们一起玩!哈哈哈哈哈哈哈……”

程暮听到这些话就停了下来,撅着嘴垂着头,却也不敢反驳,只能看着那些孩子们嬉笑着跑远。这时先生讲课的声音从旁边的宅院中传了出来,他闻声上前,躲在门口悄悄地听。稍稍探头往里一望,便与一双盯了他多时的眼睛四目相对。周牧晨于是那天挨了先生的训,还被罚抄了三遍《诗经》,却也是在那天相识了程暮。

此后,程暮便常常往这里跑,他会躲在白露蒹葭的门口或是院墙窗户下和那人一同听先生讲课,下了学后再一起游荡玩乐。来得多了,被林笙月看见后,便把程暮也叫了进来,让他能和周牧晨一起听课。于是他们周而复始的平凡生活都因有了另一人的存在而变得不平凡起来。后来就连胆子也越发大了,偶尔也会趁先生不注意合伙溜出学堂,而后又一起罚抄挨训,将先生气得吹胡子瞪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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