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可太黑了。我觉得自己完全瞎了,扶着墙也迈不动步子,手忙脚乱地想拿手机给自己照照明,却也失手摔了出去,蹲着摸到之后死死攥在手里,一刻都不想撒手,捏得那块金属泛烫才停。☆、林许是跑来的,气喘吁吁地一看见我就问:“你手机呢?”这时的我已经又坐在了食堂,把刚摔了一下的那个玩意摆到他面前,认命似的说:“坏了。”他只扫了手机一眼,就又盯着我,顺了口气,自顾自坐到我面前,话里没了刚才的怒气,却带上了不安,皱着眉问我:“你刚是不是去……”我适时打断了他的话,伸手轻按住他的眉心:“别皱眉头。”林许向后仰着身子躲掉了我的手,并不接受话题被岔开,仍是一脸质疑。我又重复了一遍:“手机刚摔到地上了。”林许一字一顿又问了一遍:“去哪儿了?”他头发鬓角末端挂了一小点儿奶油,被汗湿的刘海有些贴在额头上,眉眼都带了棱角,像个小男子汉,可我为什么总觉得他长不大?你看现在就是,耳廓尖泛着红,和小时候一样,每次运动完总耳朵尖红。我本想给他把那块奶油擦了,侧了侧身子,手还没抬起来,就看见他脖子上被那女孩刚抱过的地方染了一抹属于化妆品的红,颜色不深,但极为刺眼。算起来,这好像是我我蛮讨厌自己的性格:顾虑太多,自恃过高,矛盾万分。尤其是“喜欢林许”这件事上,我一度厌恶自己到极点。我不怎么喜欢和女孩子打交道,原来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同一栋楼有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女孩老爱跑来和我们一起玩,穿着纱裙小皮鞋,打扮的一点都不像出来玩的,更何况大家也玩不到一起去,稍微磕了摔了就哭,都不知道凑什么热闹。不过我妈挺喜欢人家,只要一见那小姑娘就想抱抱人家,老说人家长得漂亮什么的。漂亮吗?没觉得。后来上了学,评选班花总是最有仪式感的事情,我记得自己当时是随便指了一个人,不过最后选定的那个人,也没见有多漂亮。在好看这一方面,我反而一直觉得林许就挺好,白白净净,小小的软软的,多好哇。不过显然,这不是我一个人可以这么觉得,所以在一个哥们悄声告诉我说他喜欢林许并加了一句粗鄙的欲求时,我一拳就打了上去。